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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三举措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来源:泉州市林业局 2019-10-11 11:50 阅读人数:1

  一是加强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建设。新建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20家(累计达1222家),申报省级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标准化21家。二是强化林权抵押。流转林权2起,新增林权抵押贷款280万元,抵押贷款面积2377亩;三是推进森林综合保险。持续推进森林综合保险等配套改革,拨付森林保险财政保费补贴资金48.29万元,全市生态林在保面积396.40万亩,商品林在保面积386.46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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