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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泉州口岸核心能力建设
来源:泉州晚报 2019-08-20 10:00 阅读人数:1

  市商务局口岸办联合泉州海关日前举办海关政策法规宣讲会,针对海关总署2019年《68号公告》、《69号公告》作重点宣讲。全市37家泉州口岸海关监管作业场所、集中作业场地经营企业负责人及业务主管、拟新设立场所场地经营单位负责人,以及市商务局、泉州海关各相关业务处科室人员参加培训。

  监管和检验检疫 作业场地融合

  据了解,《68号公告》、《69号公告》分别对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设置规范和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监控摄像头设置规范做出了新的调整和规定,此次宣讲会的举办,正是为了帮助企业掌握海关新政策法规操作流程及规范。

  会上,泉州海关相关负责人就做好海关总署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动态复核迎检工作和海关监管作业场所整改工作作了动员,海关业务人员宣讲了《〈国际卫生条例(2005)〉口岸核心能力考核指引》和《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设置规范》,对下一步做好我市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复核迎检工作和海关监管作业场所清理整改工作作了具体的部署,并提出了明确要求。

  据悉,《68号公告》、《69号公告》分别于今年4月19日、4月22日下发。对监管作业场所相关设置提出新的要求,尤其是增加了卫生检疫等方面的要求。泉州海关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关区内经营场所离规范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接下来,海关将会帮助各经营场所一起找出问题,指出整改方向。

  旅客检查通道视频监控

  要同步录音

  为帮助企业充分理解新政,泉州海关还邀请了来自厦门海关口岸监管处的相关业务专家,专门梳理了68号、69号公告的政策要点。

  在对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设置规范进行宣讲时,专家提醒,企业的卡口控制系统应当为独立的卡口管理系统,且应当具备接入海关智能卡口管理系统的软硬件条件,同时还应配备与海关联网的信息化管理系统。

  前置拦截作业区作业要求是新政中另一个十分重要的点,如果未能按照要求设置,场所将被停止作业。前置拦截作业区应当设置在口岸一线的监管作业场所(场地)内,配备相应设施设备,设置明显区分标识,实施前置预防性检疫处理(含检疫处理监管)、前置辐射探测、先期机检等顺势及非侵入的探测和处置作业。专家表示,大部分码头、机场都已经设有前置拦截作业区,但还是要根据新规的业务流程,按照新要求进行调整,成为海关把好国门安全第一线的重要阵地。

  新政对作业场所视频监控安装也有新的要求。对于新设立的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应在注册审批通过前完成监控摄像头与总署监控指挥中心的联网,未完成联网的监管作业场所不得予以验收。

  会上,泉州海关监管业务处还从整改后的迎检路线、执法设备检定、工作机制、口岸沟通协调能力、传染病防控、口岸卫生控制、应急能力、能力提升等多个方面对企业整改进行率先辅导。

  市商务局口岸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口岸核心能力建设关系到口岸的长远发展,口岸核心能力检查不达标,口岸功能作用将会受到极大的限制,例如一些航线不能开通,作业场所不能正常作业。2011-2012年,泉州晋江国际机场、肖厝港、泉州港先后顺利通过国家口岸公共卫生检疫核心能力建设考核验收,泉州三个一类口岸成为我国首批54个世界卫生组织认可的口岸核心能力达标口岸。

  此次宣讲会的举办,也是为了充分动员各经营场所和业主单位重视整改工作,主动投入整改,真正行动起来,助力提升泉州口岸核心能力建设,为泉州外贸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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