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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条措施打造泉州对外开放新高地
来源:泉州晚报 2019-03-22 15:28 阅读人数:1

我市印发方案推动泉州综保区发展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创新力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今年1月,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赋予综合保税区改革开放新使命,将其建设成为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新高地。

  为充分发挥新政红利效用,打造泉州对外开放新高地,结合泉州综合保税区自身实际和产业特点,3月19日,泉州市政府在全省率先印发了《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推动泉州综保区发展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创新力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积极打造“五个中心”

  《意见》提出,将通过完善政策,拓展功能,创新监管,培育综合保税区产业配套、营商环境等综合竞争新优势,推动综保区发展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加工制造中心、研发设计中心、物流分拨中心、检测维修中心、销售服务中心。

  作为目前全省唯一一个综合保税区的泉州综保区,前身为泉州出口加工区(2005年6月获国务院批准设立),2016年1月整合升格为泉州综合保税区,是泉州最开放的外向型经济综合服务平台,有着较为明显的优势。

  积极贯彻落实《意见》,主动把握历史机遇,结合综保区自身实际和泉州产业特点,《方案》提出了打造“五个中心”的具体发展目标,包括:

  加工制造中心:在区内现有加工生产企业的基础上,依托泉州制造业基地优势,统筹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运用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等政策,打造加工制造中心。

  检测维修中心:依托区内太古势必锐复合材料、太古邓禄普轮胎等已在运营的项目,加快建设国际航空维修中心,并以此为依托,逐步延伸产业链条,开展高技术、高附加值和符合环保要求的保税检测和全球维修业务,打造检测维修中心。

  研发设计中心:依托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对接晋华集成电路项目和“芯谷”建设,加强与研发创新机构合作,开展大型研发设备融资租赁和保税研发等业务,打造研发设计中心。

  物流分拨中心:对接“海丝”核心区建设,深化与晋江陆地港、泉州晋江机场、石湖港、围头港、深沪港等陆空海港合作,建设“海丝国际物流中心”,打造物流分拨中心。

  销售服务中心:积极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中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相关的改革试点经验,建设跨境电商运营中心和酒类、汽车等进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打造销售服务中心。

  适时推进泉州片区纳入省自贸区扩区范围

  此外,为推进落实目标,《方案》还推出了23条具体措施,包括:借助综保区特殊政策功能优势,充分发挥泉州市国家级“金改区”、“民综区”、“自主创新区”以及“晋江经验”等综合优势,适时推进以泉州综保区为核心区的泉州片区纳入福建省自贸试验区扩区范围。

  争取综保区设立功能分区。促进区港之间政策互通、优势互补、资源整合、功能集成。

  加大招商选资力度。以项目为导向创新开展招商选资工作,引导适合入区发展的龙头项目入驻。

  拓展两个市场。制定试点企业一般纳税人资格业务操作、税务申报、出口退(免)税等业务指南,便利企业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拓展国内国外两个市场。

  释放企业产能。支持适合综保区的加工制造项目落地投产,鼓励区外企业进区开展委托加工,引导加工贸易向产业链两端延伸,优化区域产业结构。

  促进内销便利。鼓励进口保税元器件加工内销的企业入区发展,免除内销比例高、批次多的IT类等产品相关许可证件。

  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简化分送集报、外发加工备案等手续,支持海关信用等级为一般信用及以上的企业开展自主备案、自定核销周期、自主核报、自主补缴税款,便利自主经营、自律管理。

  促进研发创新。加大招商力度,鼓励研发企业入区发展,研发业务进口货物、物品免予提交相关进口许可证(禁止类除外)。

  建设创新高地。推动区内打造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各类研发创新机构,支持综保区引进重大研发机构项目。

  优化信用管理。依法为相关部门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提供注册登记和信用信息,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在部门间互联互通。

  支持医疗设备研发。积极向上争取简化或免除进口医疗器械注册和备案等相关手续办理。

  简化进出区管理。对境内入区的不涉出口关税、不涉贸易管制证件、不要求退税且不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物品免于办理报关手续,简化卡口申报,对符合条件的货物、物品分别实行卡口登记手续及简单卡口验放。

  便利货物流转。推动综保区卡口智能化建设,全面上线金关二期保税流转系统,推进保税货物流转业务一体化管理,便于企业自行发送转入转出信息。

  试行汽车保税存储。借助厦门平行进口汽车口岸政策(整车进口),推动平行进口汽车在综保区内开展保税存储、展示业务及后续口岸报关联动放行提车业务,积极争取泉州港列入平行进口汽车试点口岸。

  促进文物回流。对回流文物及艺术品进入综保区存储、展示,实行备案制,无需办理审理与征税手续;如需进入国内市场的,按照现行规定办理。

  开展检测维修。围绕区内两大航材维修龙头企业,开展上下游产业链发展,延伸保税研发、检测维修、零部件制造以及保税物流仓储等航空产业链,形成规模集聚和品牌效应。

  支持再制造业。支持引进手机、飞机和汽车零部件等生产制造企业,推动重点产品二线免除自动进口许可证优惠政策落地实施。

  创新监管模式。延伸口岸进口检验至综保区,支持引进酒类等企业入区开展分装、贴标业务,引导白糖等原材料进口需配额许可的企业入区进行深加工,并延伸到农产品、稀有金属及矿产等产品。

  发展租赁业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综保区内开展进口设备融资和实物租赁业务。

  促进跨境电商发展。推进在综保区内参照适用跨境电商试点城市相关进口政策,推动“1210”保税电商业务落地实施,拓展出口电商小型B2B及B2C平台。

  支持服务外包。积极向上争取软件测试、文化创意等国际服务外包的扶持政策,支持引导相关企业入区运营。

  推动开展期货保税交割业务。推动在综保区内开展天然橡胶等商品实物保税状态交割业务。

  推广创新制度。巩固深化在综保区内已复制落地的创新举措,积极跟踪“1+3+7”自贸试验区最新改革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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