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泉州动态 > 部门动态
助力第一季度“开门红” 5个新建公路项目完成审批
来源:泉州晚报 2019-02-20 10:24 阅读人数:1

  昨日,记者获悉,为助力第一季度交通项目“开门红”,高效服务项目前期推进,市交通运输局推进交通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精简优化项目审批流程,今年以来已完成5个新建公路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审批。

  优化审批流程 时间压缩65%以上

  这5个项目分别是安溪县340线县道剑斗新镇区路段迁移复建工程、安溪县剑斗兴儒坪大桥及连接线工程、安溪县同徳大桥工程、晋江市迎宾路北延伸工程、安溪县剑斗东阳大桥及连接线工程。上述项目均于1月份陆续提交申请,2月1日前,交通运输部门就已全部办结,助力建设项目尽快启动下一步工作,争取早日开竣工。

  高效审批背后,是审批工作的有效改革和创新。记者获悉,目前,除可研或初步设计需由国家审批的重大工程外,市交通运输局已将公路水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理时限进一步压缩,在法定时限及省政府、省交通运输厅统一要求的时限基础上,再精简优化审批流程,全流程审批时间压缩65%以上、减少到33个工作日以内(不含组织专家技术审查)。

  创新改革 实行审批新模式

  为达到高效审批服务目标,市交通运输局采取精简审批环节的方法,将原来的7个阶段统一整合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4个阶段,实行“一窗式并联受理审批”新模式。

  具体而言,在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实行“联合审查”,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并联审批窗口受理市本级普通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交通、发改部门联合组织审查,在规定时间内出具行业审查意见和工可批复,避免项目业主重复审查、重复提交申请材料。

  在工程建设阶段,则实行“合并环节”,对农村公路、陆岛码头以及建设内容简单、投资规模较小的普通国省道项目,则统一采用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即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合并开展;对确需采用两阶段设计的公路工程,由项目法人直接审定施工图设计文件,无需报交通运输部门审批,减少审批环节。

  在施工许可阶段,尽可能“减少事权”,取消了省级和省级以下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水运工程项目的开工备案事项,并做好省级下放事项“高速公路和独立特大桥、特长隧道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对接工作。

  在竣工验收阶段,则将农村公路、陆岛交通码头项目交工验收、竣工验收合并,在项目完工后一次性开展竣工验收,简化审批手续。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