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8〕43号)及市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深入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细化政务公开职责分工,以推进重点领域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实行重要政策解读、提升政府公信为重点,大力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
二、公开原则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划定公开信息的范围,做到主动稳妥、规范有序。
(一)坚持依法公开的原则。依据国家有关公开信息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实施公开。
(二)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发布信息内容真实可靠、公平、公正,客观反映工作实际。
(三)坚持及时准确的原则。信息发布应及时有效,满足社会和公众的现实需求,适时准确地把握信息发布的时机,维护社会的稳定。
(四)坚持便民原则。对公开的信息要进行整理、加工,内容简明,形式多样,深入浅出,通俗易懂,方便广大人民群众查阅。
三、公开内容
(一)公开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及领导分工。(责任单位:人事教育科)
(二)公开局队伍建设情况,包括干部职工年度考核、评选先进、干部任免等事项。(责任单位:人事教育科)
(三)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对我局承担的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全部进行网上公开,列明执法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办事指南等事项。(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
(四)公开局决策和政策执行落实。紧紧围绕城市管理中心工作,每月定期公开部门决策文件和年度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推进措施、完成情况等,将其作为主动公开的主要内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问题,提高群众满意度。(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五)公开局政策法规,按照“三同步”工作要求,利用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做好政策解读工作,避免误解误读。(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
(六)公开局年度财政资金预决算。按照市财政部门的统一要求,及时公开局年度财政资金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责任单位:办公室)
(七)公开局招标采购情况,并公布中标、成交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八)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原则上应全文公开。(责任单位:各承办单位)
(九)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
(十)公开应急管理信息,发布局系统防汛、公共安全等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责任单位:办公室)
(十一)公开政务舆情信息及新闻发布会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办公室)
(十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平台监测,规范工作流程,统一使用公开答复文书,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和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责任单位:办公室)
(十三)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工作面宽、量大,要求高、纪律严、责任重。全局上下要站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我局一项长期的重点工作,切实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持续、规范、有序开展。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局其他处级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执法队、分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局属各单位具体负责职责范围内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全面完成政务公开工作各项目标。
(三)丰富和完善网站信息。做好局网站维护更新,不断丰富栏目内容,让公众能通过网站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可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情况,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意见,并查询答复意见。
(四)强化监督,务求实效。根据我局政务公开信息工作需要,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力度,通过督促检查推动全局政务公开扎实有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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