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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监局持续优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服务标准
2017-09-19 08:34 阅读人数:1

  今年来,市质监局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部署,结合部门行政审批工作实际,不断探索深化服务型质监建设新举措,有效实现部门审批提速增效,积极优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服务标准。

  一是积极推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审批事项的下方工作。本着方便企业就近办理的原则,于20149月将该事项下放到县局办理,配合县局做好承办人员的跟班、培训工作,安排审批业务骨干及特安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业务支持,协调解决数据录入中存在的困难,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审批事项的顺利下放提供技术支持。二是积极主动对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行政服务标准予以大幅度的行政优化,从单纯地以8个登记设备类型划分以及子项,重新设定为“首次登记”、“变更登记”、“其他类型登记”、“补证”等4个二级子项,其中“首次登记”包括“按台(套)登记”和“按单位办理登记”等2个三级子项;“变更登记”及“其他类型登记”则涵盖了特种设备移装、更名、注销等全面的登记服务要求。新标准的修改更方便办事企业的申报,也对全市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起推动作用。三是积极开启“绿色通道+容缺预审”模式,保障重点场所特种设备使用安全。

  上述三举措优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服务标准后,标准更为完善、材料更为简单、办理过程更为便捷,申报企业只需“最多跑一趟”,即可实现“即办即结、立等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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