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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移民开发局稽察审计服务询价公告
来源:市国土资源局 2017-09-12 17:36 阅读人数: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泉州市移民开发局稽察审计服务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具体事宜如下:

  一、询价须知:

  1.项目名称:泉州市移民开发局稽察审计服务。

  2.项目规模:①对设区市本级2013年6月至2017年6月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②对丰泽区2013至2016年度库区移民后期扶持扶助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稽察;③对泉港区秀溪村、南安市墩兜村、德化县久住村等3个环境综合整治村的移民项目进行审计;④对德化、永春、洛江、晋江、南安等5个县(市、区)以往年度稽察审计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3.询价范围:稽察审计服务包含移民政策稽察(包括移民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实地抽查项目实施情况)、财务审计和以往年度稽察审计整改情况“回头看”(查看项目档案和财务档案,抽查项目现场)。

  4.预算金额:10.3万元。

  5.有关要求:

  ⑴市本级、稽察审计的县(区)和环境综合整治村(共3 个)均须单独出具稽察审计报告(含“回头看”),共计需出具稽察和财务审计报告10个。稽察审计服务费投标以总费用包干(包括稽察审计服务费用、税费、审计人员食宿费、交通费、保险费用等)方式进行综合报价。报价单位应单独报价,不得联合报价。

  ⑵工作进度应满足泉州市移民开发局工作要求,并做好后期服务工作。

  ⑶中标单位按时间节点提交完整的稽察审计报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了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扶助政策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报价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

  三、投标报价

  1.拟投标报价的单位请在2017年9月22日17:30前,向泉州市移民开发局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综合报价)。

  2.投标人报价函需密封,并于密封处及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报价函内需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如进行报价,即表示认可提出的上述要求,且在报价时间截止后不得撤回。

  4.在符合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以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成交投标人。如最低报价出现2个(含)以上,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5.如投标单位不足三家,组织投标单位现场进行竞争性磋商,确定中标单位。

  6.投标人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付款方式

  审计单位提交完备的稽察审计报告和财务审计报告,并开具发票后,由泉州市移民开发局一次性支付服务费用。

  五、其他事项

  1.有意投标的单位请于2017年9月22日下午17:30前,将报价函密封送达泉州市移民开局(东海行政中心A幢五楼573室)。

  2.联系人:尤先生   联系电话:0595-22769020

  泉州市移民开发局

  201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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