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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化县印发县属国有林场(公司)改革实施方案
来源:泉州市林业局 2017-05-17 11:29 阅读人数:1
  经省林业厅审核批复,德化县委、县政府近日印发了《德化县县属国有林场(公司)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该《方案》是由“总体情况、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改革目标、改革内容、改革步骤、保障措施、发展措施”八大部分组成。一是将现有5个县属林场(公司)管护的生态公益林、天然商品林整合为经营面积达16.9万亩的生态公益型林场,组建“德化县国有生态林场”,为公益事业单位,现有林场经费渠道与人员身份保持不变。二是将现有县属林场(公司)经营和管理的约8.1万亩人工商品林剥离和整合,组建“德化县国有商品林场”,性质为国有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三是新组建的“德化县国有生态林场”主要功能定位于保护国有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等生态公益服务,主要负责辖区内国有森林资源安全,承担闽江、晋江重要源头重点生态公益林的管护;“德化县国有商品林场”定位于管理和经营原县属林场(公司)的经营性资源资产,主要是发挥其战略规划、资源培育、资产运营、资本运作的企业功能,其人、财、物等资源由县林业主管部门统一整合、协调和使用。四是县委编办、财政、人社、林业、交通、公路、水利、电力、移动、电信等部门,优先落实机构编制、经费预算,实行更加灵活的绩效考核奖励机制,并将其工区道路、电力、通信、饮水、资源培育、资源保护、产业发展等纳入全县“十三五”发展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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