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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综合治理,落实长效机制——市、区城管执法部门加强占道经营整治
来源:市行政执法局 2016-09-27 17:12 阅读人数:1

  市、区行政执法局认真贯彻《泉州市中心城区占道经营管理规则》,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原则,加大占道经营综合整治力度,加强节点守点、动态巡查和疏堵结合,推动长效管理。今年来共查纠流动摊点、店外店占道经营45198处、夜市大排档(含烧烤摊)1760处,发放宣传材料3.2万份,向违规当事人开具行政指导书和整改通知书1300多份。 

  一是落实节点守点制度。制定《关于实施疏堵结合建立城区摆摊设点长效机制的工作意见》,组织对重点区域和窗口路段摆摊设点情况进行调查,梳理城区医院、学校、车站、公园等重要节点,推行定片区、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定职责“五定”责任制,每个节点安排队员(含协管员)定点,节点相距较近的守点人员合并使用。守点人员对负责的节点及周边区域进行执法,采取徒步巡查、错时上班等方法,在上下班等高峰期重点守候,推动形成“以点带线、以线连面”的区域全覆盖。 

  二是强化日常执法整治。区、街道安排专门队伍持续动态巡查,会同定点守点人员及时查纠摆摊设点,实现节点守点与动态监管有机结合。对巡查发现的违规占道经营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对屡教不改者依法暂扣物品或实施处罚。市行政执法局按照挂钩联系组织巡查,协调督促区、街道开展摆摊设点整治,形成管理合力。推行“属地为主、部门治理、单位自治”管理模式,由区、街道牵头,城管部门作为执法主体开展整治,有关单位依托保卫部门加强对周边摆摊设点的劝导,配合街道城管部门进行整治,解决了儿童医院、市第一医院、福建医大附属二院等周边的占道经营问题。 

  三是实施疏堵结合措施。借鉴省内外城市的做法,起草《泉州市中心城区便民服务点设置管理细则》,以“有序设摊、规范设摊、便民设摊”为要求,在鲤城区、丰泽区开展便民服务点管理试点,专题组织研讨推动实施,在次干道、背街小巷、居住小区周边等区域设置临时市场,由街道统一管理、社区配合,引导零散、无序的流动摊点入市经营。实行临时摊位登记,严格准入和退出,加强便民服务点的行业自治,有效解决管摆矛盾,逐步实现对占道经营规范管理。 

  四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开设“城市望”等专栏,强化宣传报道,开展“最美街路”、“最差街路”评选,加大对摆摊设点等城市乱象的曝光。结合推行行政指导,转变传统“以罚代管”、“一步到罚”的执法方式,印制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等宣传材料,发放给沿街商户,劝导、防止占道经营行为的发生,引导群众支持参与城市管理和创城工作,构建共建共管机制。 

五是加强督促检查推动。按照挂钩联系各区的分工,市行政执法局成立五个督查组,由局领导带队,持续加强创城工作检查,重点加大占道经营等热难点问题的督查力度,定期通报,督促整改。同时指导各区将占道经营整治任务细化落实到各街道和区直相关部门,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于重、难点问题,指定具体领导亲自挂帅,逐条逐项研究对策措施,及时予以处理解决,形成占道经营整治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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