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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来源:市质监局 2016-05-26 14:50 阅读人数:1

  自南安市工商、质监、食药监部门实行“三局合一”、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来,为统一市场监督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行为的程序规定,规范和约束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行政执法办案行为,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照法律法规、参照《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并多次征求各方意见建议,近日印发了《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试行)及文书》。

  南安市市监局行政处罚程序及文书的统一,使其在办理工商、质监、食药监三类案件时在立案、调查取证、行政强制措施、审查批准、告知、决定、执行、送达等环节均执行统一的标准和程序,同时统一了办案时限。自执行以来,有效破解了“三局合一”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所面临的障碍,提高了行政执法效能。(市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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