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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正式获准筹建国家燃香类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来源:市质监局 2016-05-25 08:05 阅读人数:1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下发文件(国质检科〔2016〕220号),批准永春县在省级香产品质检中心的基础上,按B级国家质检中心标准,筹建国家级燃香类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这是全国获批的首家燃香类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成后将填补国内燃香类香产品国家级质检中心的空白。

  获准筹建后,永春县将在实验室建设、仪器设备、人才引进、科研和闽台交流等方面进行不断完善与提升,把该中心建设成为检测基地、科研基地、服务基地、标准制修订基地,成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研究型检测机构。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要求,永春县将在18个月内完成全部筹建工作,在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后,申请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验收批准成立。

  此次批准在“中国香都”永春县筹建国家燃香类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不仅对促进永春乃至全国香产业发展起到更好地技术支撑作用,还可以为政府监管和市场监督提供依据,同时也有利于促进两岸交流。

  据了解,永春县是全国最大的香产品生产基地,具有千年的制香历史,现有制香企业近300家,制香从业人员超过4万人,2015年永春香产业总产值47亿元,约占全国的30%。值得一提的是,2013年,永春县就已提出筹建福建省香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并于2015年建成投用,该中心为省级法定香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和全国燃香产品分技术委员会委员单位,已开展全省及全市质量监督抽查与风险监测、省名牌产品委托检验、企业委托送检等业务,检验各类香产品1000多批次。(市质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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