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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 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来源:泉州晚报 2018-03-19 10:08 阅读人数:1
 

  日前,市安委会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通知》,部署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机制(以下简称“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抓紧修订标准规范

  精心培育标杆企业

  根据通知,市直各有关部门要组织有关业务人员和专家,认真分析各自主管行业(领域、专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细则和隐患排查治理企业自查指引导则、行业检查指引导则编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收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事故案例等资料,深入系统总结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的经验做法,及时在“泉州市智慧安监”信息系统平台给予更新,切实提高其科学性、可操作性和适用性。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有关专家实地查看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专业)标杆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现状,研究制定2018年度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专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标杆企业培育工作方案,借鉴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一企一图一册一报告三公告”模式、隐患排查治理“四有”规范,采取“一企一策”的办法,有针对性地细化培育、建设措施,认真开展对口指导、上门帮扶工作,督促指导标杆企业扎实、规范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并适时组织检查验收,切实培育形成一批典型示范标杆企业。

  加快信息化建设

  严格专项执法检查

  各级各行业(领域、专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要充分运用“泉州市智慧安监”信息系统,加强本辖区、本行业双重预防机制信息化建设,督促所有企业自觉运用“泉州市智慧安监”信息系统,认真采集本企业基本信息和安全风险点、类别、等级、管控措施、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安全生产相关信息,及时纳入信息平台管理,实施重大风险点及其重要控制措施的关键参数在线实时监测监控,及时掌握企业双重预防机制运行的动态情况,实现对企业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各级各行业(领域、专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要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纳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范畴,结合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制定专项执法检查计划和方案,确定执法检查频次和重点内容,通过集中执法、联合执法、重点执法、异地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专业)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及其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对高风险、低管理水平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实行精准化执法检查、差异化动态监管。

  深入开展培训教育

  强化技术支撑帮扶

  各级各行业(领域、专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要按照“面向基层、分类指导、分级组织、重心下移”等原则,分区域、分行业(领域、专业)层层落实培训教育责任,切实将双重预防机制作为政府监管执法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采取集中培训、讲座辅导、上门指导、现场观摩、热线咨询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专题培训教育。

  各级各行业(领域、专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要加大双重预防机制技术支撑力度,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专家组的作用,建立健全专家咨询机制,聘请高层次、高水平专家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吸收基层监管部门、企业单位实践经验丰富的人员,参与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标准研究、评估论证,加强技术指导,规范、引导和推动双重预防机制依法运行,不断增强相关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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