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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泉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来源:泉州晚报 2017-11-29 13:01 阅读人数:1

  (2017年11月28日泉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泉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泉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1月5日至8日在泉州市区举行,4日召开预备会。建议会议议程如下:

  1.听取和审议泉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泉州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泉州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和批准泉州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泉州市2018年市本级预算。

  4.听取和审议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选举事项。

  8.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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