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来源:泉州晚报 2018-04-04 10:37 阅读人数:1

各有关利害关系人:

  我局已受理福建天沐温泉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提出的调整永春天沐温泉旅游度假区一期温泉区(温泉会所、温泉综合楼、餐厅)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部分附图内容的申请事项,现将规划拟许可内容公示如下:

  同意核发温泉综合楼二层平面图(设计号:GJYX2015-10-02)作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50525201500061)的附图。其余不做改变。

  本公示期限从2018年4月4日至2018年4月13日,公示地点:项目部、售楼部、住建局一楼大厅,详情可查阅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fjyc.gov.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诉、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有意见与建议,请以署名书面形式告知我局。申请听证的,应于公示期间及公示期满后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我局将依法作出相关行政许可。如在公示期间及公示期满后5日内对我局审批事项有异议,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的,我局将依法向申请人提供异议人的姓名、申请事项等信息。

  联系人:小林 联系电话:23883922

  永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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