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桃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拟在符合各项规划指标及要求的基础上,对桃源新天地项目商场及停车场、7#住宅楼、8#住宅楼的消防通道、物业管理用房等进行调整(详见附图)。
依据《福建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现将该项目调整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利益相关人意见。详情可查阅永春政府网、县住建局一楼公示栏、项目售楼部公示栏,公示时间为2017年10月25日至2017年11月3日。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利益相关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书面向我局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股反映(联系电话:23883922)。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法制办提出申请(联系电话:23895931)。永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地点:桃城镇环城路116号,邮编:362600。
附注:
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3.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永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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