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宝龙城市广场一期S5#楼建筑设计方案二次调整公示
来源:泉州晚报 2017-07-17 11:05 阅读人数:1

  永春宝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拟在符合各项规划指标及要求的基础上,对永春宝龙城市广场一期S5#楼建筑设计方案进行二次调整(具体详见附图)。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现将该项目调整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利益相关人意见。详情可查阅永春建设信息网、县住建局一楼公示栏、项目售楼部公示栏,公示时间为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25日。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利益相关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书面向我局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股反映(联系电话:23883922)。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法制办提出申请(联系电话:23895931)。永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地点:桃城镇环城路40号,邮编:362600。

  附注: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2.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3.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永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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