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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泉州市2020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重点工作》的通知
2020-05-28 17:17 阅读人数:1

各县(市、区)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

  现将《泉州市2020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重点工作》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抓好贯彻落实。有关情况请及时上报市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泉州市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

               (泉州市公安局代印)

               2020年5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2020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重点工作 

  为深入推进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巩固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成效和现代化文明水平程度,泉州市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决定,继续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推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推动全市文明交通长效机制更加健全,交通安全执法管理效能明显提升,部门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素质显著增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不断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建设平安新泉州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任务及时间安排 

  (一)巩固深化文明交通宣传机制 

  1.加强融媒体造势宣传。各地各部门要适应融媒体发展态势,贯彻“移动优先”方略,鼓励VR、AR新技术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中的应用,推动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刊播机制,至少开辟一个宣传专栏,大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和现代文明交通理念。综合运用电视台、广播、报纸、网络等传统媒体作用,做大做强“两微一抖”等新媒体账号,加大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精编案例曝光内容,加强交通安全宣传传统媒体平台和新媒体矩阵建设,扩大文明交通传播效应,实现“声屏报网端”全覆盖。

  2.狠抓宣传警示曝光。各地宣传、公安交管部门要持续开展“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五大曝光行动,加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增强对运输从业人员的警示震慑;深入开展交通违法举报活动,鼓励群众积极举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各分、县(市)公安局。

  (二)狠抓重点企业文明交通宣教 

  3.突出源头重点宣教。各地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要坚持疫情防控与保障道路安全畅通并重,持续开展拒绝“三超一疲劳”、酒后不开车、“一盔一带”等警示提示,加强“两客一危一货”、农村面包车、校车、二轮摩托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及农村客运驾驶人常态化培训和警示教育,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加强所有运输从业人员警示教育,重点强化乘坐客运车辆规范使用安全带、驾乘二轮摩托车佩戴安全头盔宣传提示,指导和推动各地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演练和应急处置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宣传主体责任。坚持“分众”理念和“互联网+模式”,持续抓好短信平台和市县两级“交安微学群”运用管理,针对“五类重点车”、职业驾驶人等重点群体分类推送安全教育提示内容和交通安全教育典型案例,引导企业加强对重点驾驶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不断提升交通安全知识知晓率。

  4.深化文明交通进驾校。充分利用驾校及各地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阵地,指导驾校结合文明交通法治课、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组织文明交通志愿服务、举行文明守法驾驶宣誓仪式等宣传活动,运用教育、关口前移,警示新训驾驶人,全面增强新驾驶人的安全出行常识,有效提升文明守法素养。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县(市、区)交通局,各分、县(市)公安局。

  (三)提升校园文明交通环境行动 

  5.各地教育部门要组织各学校抓住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开学季、放假前等重要节点,结合疫情防控特点,充分运用校园“校讯通”、手机短信平台、LED电子显示屏、H5、校园网站、微信群、媒体播放设备、校园宣传栏、交通安全云课堂等渠道开展交通安全出行常识提示;通过摆放宣传展板、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召开主题班会、交通安全云课堂,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广泛开展“重细节平安行”“知危险会避险”“拒绝无证驾驶、超员载人”等交通安全宣教活动,讲解和剖析学生及家长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大力宣传大型车辆驾驶“内轮差”和“视觉盲区”交通安全常识,引导教师、学生、家长骑乘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使用安全带,努力提升教师、学生及家长出行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6.各地教育部门要严格落实校车安全和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校车和集中接送学生车辆特别是“周末班车”的安全监管,针对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学生和校车驾驶人进行教育和引导,消除路面交通动态隐患,切实从源头上保障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

  7.各地教育部门要持续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严格落实各中小学交通安全教育地方课程表,确保每学年不少于4个课时;使用校车的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校车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校车安全检查。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局。

  (四)深化构建禁酒驾宣传机制 

  8.各地公安机关要协同社会各有关部门,督促、指导辖区餐饮门店、KTV、酒吧、酒店、娱乐会所等涉酒场所,以及村、社区、商场、加油站等地,加大禁酒驾公益宣传,利用涉酒企业LED电子显示屏和楼宇电视播放禁酒驾宣传提示语和公益广告;督促涉酒企业主动承担社会公共职责,粘贴禁酒驾提示卡,摆放禁酒驾桌牌,悬挂有关严禁酒驾的宣传标语、横幅,加强警示和威慑作用,浓厚禁酒驾宣传氛围。

  9.借助各级道安办建立完善“酒驾”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制度,鼓励群众举报、监督,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并通过“双微”平台、报纸、电视等媒介及时公开公示酒驾醉驾典型违法案例,告知群众酒驾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持续推进“零酒驾”街镇、村居创建活动,宣传“零酒驾”街镇、村居的举措和成效,通过示范引领、以点带面、辐射带动,营造全社会自觉抵制酒驾氛围。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分、县(市)公安局。

  (五)持续抓好“七进”宣传活动 

  10.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基地建设经费投入,梯次推进交通安全综合性、专项型基地建设,健全完善“一墙一厨一阵地”载体阵地规范化建设;持续抓好交通安全宣传“七进”(进企业、校园、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公共场所)活动,持续推广楼宇梯视、公交、车站、加油站、餐馆、社区、农村、商场、机关企事业单位、外来务工人员较多乡镇企业的LED 电子显示屏、多功能交通安全流动宣传车等载体建设,滚动播放文明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语以及文明交通公益广告,营造浓厚的文明出行氛围。

  11.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各地道安办、乡镇街道和村(居、社区)等单位,持续深入开展交通安全进村入户、进社区宣讲活动,聚焦农村“一老一少”和进城务工人员重点群体开展精准宣传;借力道安平台县乡村“交安微学群”、农交安APP等平台以及各类村民微信群、家族群,向农村驾驶人重点推送“一盔一带”、抵制酒驾、面包车超员、客货混装、货车违法载客等典型案例、警示提示等内容,提升信息通达率和宣教实效性。

  责任单位:各地各有关部门。

  (六)倡行文明交通志愿劝导活动 

  12.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持续拓展“文明出行 利家宜业”新风行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鼓励、倡导机关工作人员、青年学生、社区群众参与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以文明交通引导为重点,结合日常交通执法,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不超员载人、不闯红灯、不酒驾等文明交通行为,积极协助开展疏导交通和维护交通秩序等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增强市民群众文明出行意识,传播文明交通礼仪。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委文明办,各县(市、区)教育局、团委,各分、县(市)公安局。

  (七)推进文明交通安全文化传播 

  13.开展特色主题宣传活动。各地各部门要积极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融媒体策划、矩阵联动,多渠道、多点位、立体化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日、全国安全生产月、“122全国交通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教育活动,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创新公益宣传,通过主题宣讲、新闻发布、知识问答、文明承诺、培训讲座等方式,提高主题活动全民参与度。

  14.传播文明交通安全文化。各地文明办、教育、公安等部门要继续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宣传作品评选活动,多渠道加强交通安全文学、文艺、影视、宣传挂图等作品的创作、征集、评选,鼓励采购专业服务,制作主题鲜明、贴合实际、实用性强、易于传播的宣传精品,推选参加全国、全省交通安全作品评选;鼓励和推动宣传作品的创作和应用,为宣传“七进”工作提供优质素材,积极策划和组织文明交通系列宣传报道,加强警示宣传教育,广泛吸引和带动公众参与,使文明交通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

  责任单位:市委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县(市、区)委文明办,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分、县(市)公安局。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地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明确工作目标、要求、时限和责任人,抓好各项工作序时推进,确保“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

  (二)通力协作,联动推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责任,认真做好各自承担的工作,加强协作,统筹推进,齐心协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三)加强示范,以点带面。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下指导,及时帮助解决实施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要认真总结经验,注重推广创新方式方法,拓宽宣传渠道,广泛宣传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个人,加强典型示范,以点带面,扩大宣传范围,提升宣传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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