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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公安局2020年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计划》的通知
2020-04-08 19:01 阅读人数:1

局属各单位、驻局纪检监察组:

  现将《泉州市公安局2020年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泉州市公安局

                                                            2020年3月27日

  泉州市公安局2020年文明单位

  创建工作计划

  2020年是市级精神文明创建各类先进命名表彰年、省级文明单位创建的总评之年,是检验我局文明单位创建成果的关键之年,为不断提升创建水平,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任务使命,围绕服务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工作主线,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扎实推进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奋力作答“三个时代命题”、有为推进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为加快推进“五个泉州”建设再上新台阶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和良好社会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精神文明建设战线的首要政治任务,自觉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统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对政法公安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兴起“大学习”热潮,以学、思、践、悟做到学懂弄通做实。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组织开展针对性的精神文明教育,积极参与“汇聚文明力量、移风易俗携手阻击疫情”行动。组织人员参加文明信息通讯员培训班,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新时代展现新气象、提升新水平。

  二是确保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强化组织领导。今年将评选表彰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和新一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要按照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总要求,全力做好泉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复查迎检工作,制定实施《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总评实施方案》。积极参与创城业务培训会、实地考察点评会,开展提升城市文明程度主题活动,为世界中学生运动会、古泉州(刺桐史迹)申遗、世界遗产大会等创造良好服务环境。做好2017-2019年度市级精神文明建设各类先进表彰, 2020-2022年度文明单位申报工作。盯紧跟进做实。按照周巡查、月测评反馈情况,针对车辆乱停放、行人闯红灯等问题,及时做好整改。对照公安机关职责,配合做好入户问卷调查,推动市民成为文明城市创建的参与者、维护者、监督者,提升群众知晓率、支持率、满意率。落实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与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绩效考评工作挂钩联动机制,发挥文明单位、绩效考评指挥棒作用,实行相应奖惩办法。

  三是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健全刊播机制,制作、刊播一批接地气、群众喜闻乐见的公益广告,积极参与原创征集评选活动,推动宣传提档升级,浓厚文明城市创建氛围。加强网络文明传播,用好“学习强国”、三级文明网及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送各类文明创建宣传稿、短视频,构建文明创建宣传矩阵。持续推进“八不”行为规范、公共生活好言行活动,普及推广社会、生活、职业礼仪知识,全面提升道德素质和文明程度。深化主题实践活动。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闽南民俗文化。积极参与 “中国梦?劳动美”“向奋斗者致敬”“当好主人翁、建功新时代”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践行核心价值观。大力推动文明交通、文明餐桌、垃圾分类等文明规范。开展道德典型学习宣传。组织参加道德模范先进事迹宣传展示、“弘扬时代新风?传播道德力量”主题文艺会演等活动。进一步礼遇帮扶道德模范,推动形成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价值导向。持续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让基层一线、普通群众涌现更多典型。

  四是持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化文明单位创建。扎实做好省级文明单位总评工作,将文明行业创建融入文明单位创建全过程,用优质的创建成果带动形成文明新风,促进创建工作深度融合。加强窗口服务文明创建,推行优质服务、暖心服务,提升服务水平。加强与地方联创共建,积极参与文明城市、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任务。深化移风易俗工作。持续实施移风易俗三年行动方案,按照年度工作方案,努力实现目标任务。注重发挥关键人群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大对不良习俗的治理力度,持续推动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神事不办、佛事省办。

  五是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落实《泉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履行相应工作职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群体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加强网络、手机、荧屏、声频净化和“黑网吧”、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进一步做好校外教育活动和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教育引导等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空间。

  六是积极推进志愿服务和诚信建设制度化。加强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落实志愿者(部门干部职工30%以上)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注册,推动注册志愿者(超过70%)参与志愿服务、年人均参与服务超过25小时。组织参与宣传推选学雷锋志愿服务全国“四个100”、全省“四个最美”“五星级志愿者”等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开展常态化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对接国家战略,广泛开展扶贫、环保等常态化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参与抗击疫情、世界中学生运动会、自然灾害等重大活动,做好应急救援等志愿服务工作。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落实福建省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工作要求,推动开展19项诚信缺失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诚信行业等活动,构建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社会环境。

  七是全面提升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能力水平。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精神文明战线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文明创建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加强能力建设,抓好学习研究,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教育实践,推动党员民警掌握新知识、解决新问题。精心组织开展“创新创优创先”活动,强党建、促引领,着力建强班子、建强队伍,树立新形象,开创新局面,努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求实创新、能打胜仗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队伍。要加强作风建设,加强机关党建、绩效管理、文明单位创建、平安建设等工作。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纠治“四风”,按制度规矩办事,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今年是省级文明单位总评之年,考评结果直接关系到我局能否取得省级文明单位荣誉。市局已顺利完成了申报、初评等各项工作,各单位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以目标为导向、以实绩为核心,全力推进文明创建各项工作,圆满完成本届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收尾工作,并为新一届市级文明单位创建打下坚实基础。

  (二)压紧压实责任。根据年度计划工作要点,狠抓责任落实,按照测评体系要求,逐项逐条对照届期各项任务指标,着重查缺补漏、整改提升,确保完成时限、质量。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工作推进扎实有效,各项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落实。

  (三)规范创建工作。测评工作以网上材料申报为主,要注重创建工作过程中基础文字、音视频等资料的收集、分类和整理,能全面反映我局创建工作情况及水平。进一步强化归档工作,按照规范文件、说明报告、实景图片等材料报送要求,做到提交的材料内容详实、充分,格式完整、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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