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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思路
2019-12-02 15:31 阅读人数:1

2018年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思路

 

一、2018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抓紧推进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加强组织领导,设立农村金融服务三年行动专项工作小组,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召开银行业支持乡村振兴计划启动会;局班子成员分别带队赴金融机构调研,督促指导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加大政策支持,我局印发《泉州市实施农村金融服务三年行动方案》,泉州银监分局制定《泉州银行业支持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方案》,涉农金融机构也出台相关的政策措施,形成了政策支持体系。实施项目运作,制定金融服务乡村振兴重点项目21个,涵盖农村金融体系、金融产品、融资渠道、金融服务等方面,同时实施局领导挂钩项目工作机制,促进项目落实到位。强化监管督促,银监部门研究制定“泉州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评价体系”,单列“涉农贷款”考核指标;完善涉农贷款考核评价办法,按月监测通报;向辖内银行业机构发出41份监管意见书组织52次监管约谈,要求落实金融支持三农。深入宣传发动,各县(市、区)和在泉金融机构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如泉州农行召开“乡村振兴战略”金融产品推介会、永春县实施“红色金融”助推乡村振兴计划等,形成合力共为的良好社会氛围,取得较好的成效。

(一)涉农信贷投入结构优化。出台《信贷支持乡村振兴战略指导性目标》,鼓励银行业机构进一步加大涉农信贷投放,截至目前,全市涉农信贷余额3498.33亿元,占各项贷款55.16%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办行服务机制,发展公司+农户”“合作社+农户融资模式,截至目前,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余额50.8亿元,同比增长17.03%;发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15.1亿元。推进扶贫小额担保贷款服务,全市累计建立24485户贫困人口的信用档案,实现金融精准扶贫贷款余额15.66亿元。持续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信贷投放,支持农村基础设施、乡村旅游产业链和生态环境建设,全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380.01亿元,比年初增加55.22亿元。

(二)金融服务体系加快完善。推进专营服务机构建设,目前全市银行机构成立普惠金融工作领导小组32个、13家机构设置普惠金融部门,设立小微、“三农”等特色支行、事业部40个。进一步延伸三级服务网络体系,实现金融服务空白行政村助农取款服务点全覆盖,达到基础金融服务不出村、综合金融服务不出镇”目标深化农村信用评定,新增信用乡镇2个、信用村63个、信用户18.56万户,分别达到26个、786个、58.09万户。深化农户建档评级,截至目前累计21447户新型农村经济组织、139.67万户农户建立信用档案,为42.34万户已建档农户发放涉农贷款余额511.68亿元

(三)金融产品服务持续创新。继续深化“两权”抵押贷款试点11月末晋江市、石狮市农民住房抵押贷款余额同比分别增长55.37%35.91%,规模居全国前列永春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政府评估指导价经验已复制推广到漳浦、建瓯、沙县等试点县(市)。创“快农贷”“农e”等基于大数据的线上信用贷款模式,持续开展林权、渔船、渔业船网工具指标等抵质押的新型农村金融产品,创新与林权收储机构合作的小额林权抵押贷款模式。发展整体(村)批量授信,晋江农商行在全省首创集体经济组织股权质押贷款,为2个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整体授信4亿元。农村现代保险功能更加凸显,创新农业保险方案设计,开办蔬菜设施大棚风灾指数保险和海产养殖指数保险,险资直投支农融资试点获得10亿元预授信,为全市64568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购买政府扶贫救助责任保险

(四)三农融资渠道得到拓宽。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上市,今年来,我市新增蓝天农场食品、大象农业开发等15家涉农上市后备企业,耀华园林、峰安皮业等2家公司在福建证监局辅导备案。引导市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及子基金加大对涉农企业的投资力度,推动兼并重组基金投资我市一家农副食品加工企业2000万元。引导类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经济,截至目前,我市32家小贷公司累计发放涉农贷款1840笔,累计贷款金额42.4亿元。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功能作用,加快推进农业性融资担保机构运作,同时,积极推动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强与省再担保公司的业务对接合作,加强涉农增信服务水平,其中惠安农信联与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达成合作协议,创新推出“农担宝”业务。

(五)金融服务质效明显提升。加强政银企合作,晋江农商银行授信磁灶镇商会10亿元专项乡村振兴信贷资金、授信50亿元设立巧妇贷专项信贷规模,惠安农信联向惠安县海洋与渔业产业授信10亿元,泉州农商银行与晋江市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开展合作等,安溪农信社与49个村签订结对共建协议。丰富农业贷款担保增信平台,南安增信服务公司试点持续推进,安溪设立茶产业互惠担保基金3000万元,永春设立花卉行业担保基金200万元,德化设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发展基金1200万元,为特色农业贷款提供增信服务。

二、2019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督导,完善机制。进一步引导银行业完善普惠金融管理架构和组织体系,深化农村普惠金融工作,不断提高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和便利性,推动辖区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继续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办行”服务机制,鼓励创新大型农机具、农业生产设施抵押、林权抵押、供应链融资等金融产品,增加涉农信贷投放。加强监管约束,强化日常监测,与银监部门配合,对普惠金融服务情况开展评估,对工作不力的机构,将通过约谈主要负责人、下发监管意见书等方式开展督导,并将普惠金融服务、支持乡村振兴工作与市场准入、高管履职评价、监管评级等相挂钩,强化正向激励导向。

(二)夯实基础,强化服务。延伸农村服务网点,支持大型银行向乡镇延伸服务网点,鼓励股份制银行设立县级分支机构,逐步规范升级助农取款服务点为农村普惠金融综合服务站(点),打通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强化信用建设,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和评定工作,深入开展农户和新型农村经济组织信用建档工作,加强信用奖惩力度,在贷款额度、利率、期限、服务等方面给予区别对待,弘扬“守信获益、失信受限”的诚信文化。大力发展电子化服务,在农村地区推广适应当地特点的网上银行、掌上银行、电话银行等产品,加大农村地区转账电话、POSATM等电子机具的投放力度,让农民“人不出村”享受更好、更全面的金融服务。

(三)强化统筹,提升创新。立足支持农业发展,创新契合农产品全周期的信贷产品,推广农业设施抵押贷款、大型农机设备贷款等产品,扩大“福林贷”“惠林卡”“福e贷”等金融产品应用,加大信贷支持生态农业发展。立足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开展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房屋产权、林权、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推广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完善“两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扩大石狮、晋江、永春“两权”抵押贷款试点银行机构参与面。推广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及相关收益权抵押贷款业务,推动以水利水电、供排水工程产权及相关收益权等作为还款来源和合法抵押担保物。立足“一村一品”“一县一业”模式,创新发展农业供应链金融,加大对茶叶、水产、花卉苗木、林竹、水果、畜禽、蔬菜等农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四)拓展渠道,引入活水。大力发展农村直接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进行融资,支持收益较好、能够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争取在涉农企业发行企业债、公司债和中小企业私募债有所突破。利用现代金融市场,鼓励符合条件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规避风险,完善拓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交易功能,依托海峡股权泉州交易中心,深入开展林权、海域使用权等涉农领域业务。加快发展农村保险,完善以保生产成本为主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开展以保价格、保产量为主的农产品收益保险试点,推进无抵押无担保的保险支农融资试点,探索开展服务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土地流转租金履约保证保险。

(五)精准对接,提高成效。加强精准投贷,督促银行业尤其是涉农机构和地方法人机构进一步加大信贷资源倾斜力度,把普惠金融重点放在农村,聚焦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返乡创业农民工等重点服务对象,确保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加强精准扶贫,提升小额信贷“1+N”、光伏扶贫贷款等金融精准扶贫模式,推动银行业机构与贫困村签订结对共建协议、创建扶贫示范基地,持续推进政府扶贫救助责任保险,进一步提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金融服务覆盖面。加强精准减负,指导银行业进一步完善利率管理政策,优化风险定价机制,合理控制小微、涉农贷款利率水平,落实服务乡村振兴的收费减免,鼓励涉农金融机构免费提供部分代理业务,有效降低农村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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