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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粮食局关于印发泉州市粮食系统 2018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市粮食局 2018-04-17 10:08 阅读人数:1

各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局属各单位,本局各科室: 

  现将《泉州市粮食系统2018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各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泉州市粮食局 

                                                          2018417 

泉州市粮食系统2018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点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是新一轮文明城市创建周期的起始之年。全市粮食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省委十届五次全会、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市文明委工作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抓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根本,全面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持续深化文明单位建设,不断提升粮食系统干部职工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文明程度,为确保全市粮食安全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道德支撑和精神动力。 

   一、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任务 

  (一)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掌握核心要义和创新观点,掌握政治意义、历史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把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转化为指导精神文明建设实践的根本遵循和工作理念,细化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和重要举措,以强化问题导向推动工作创新,不断增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 

  (二)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统一部署,聚焦主题、认真谋划、精心组织,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主动融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 

  (三)认真完成本单位承担的创建任务根据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下发的《关于调整〈泉州市直部门文明城市创建考核办法〉的通知》(泉创文明城指20182号)精神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有关工作部署,认真完成分解给本单位的创建任务,及时按要求上报文明城市创建网上申报材料,切实提升本单位全体人员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参与营造文明城市创建良好环境积极参与推进社会文明风尚行动,踊跃参加深化“践行‘八不’行为规范、做文明公民”、“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共生活好言行”、做一个谦恭有礼的泉州人”等主题活动,持续推进文明行为实践养成,着力构建良好公共环境秩序,持续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组织粮食系统干部职工主动参与推进垃圾分类试点,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提高知晓率和参与率,引导干部职工逐步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 

  三、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 

  (五)开展弘扬时代新风行动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干部职工日常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转化为他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要注重文明礼仪养成,要求干部职工自觉遵守《泉州市市民文明公约》,在公共生活中遵规则、讲公德、守秩序,作文明表率;要参与文明交通大行动,引导干部职工摒弃交通陋习、抵制危险驾驶行为,争当文明司机;要倡导文明旅游,普及宣传公民文明旅游知识,提升文明素养;要深化文明餐桌行动,大力普及餐桌文明知识、推广餐桌文明礼仪,促进“文明用餐,节俭惜福”良好风气的养成;要开展网络文明建设,发展壮大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引导干部职工广泛参与网络文明传播行动,强化网上道德建设,弘扬新风正气。要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加快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联动机制。要积极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在传统节日中融入闽南传统民俗、海丝文化等内容,引导干部职工自觉认知、继承、弘扬民族文化优秀传统,推动“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不断深化。 

  (六)带头宣传移风易俗工作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的要求,突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带头移风易俗这个重点,要求粮食系统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严格执行《泉州市关于规范党员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试行)》,带头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带头树立文明风尚,带头宣传移风易俗,自觉成为弘扬时代新风的践行者、推动者和示范者。 

  (七)深入开展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活动深化“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及时发现、宣传身边的凡人善举,选树有影响力、有示范性的道德标杆,积极参加第六届泉州市道德模范的评选推荐。推进学习宣传道德模范常态化,充分借助道德讲堂、中国文明网、八闽文明看点、泉州文明网等载体,广泛学习宣扬道德典型的先进事迹、高尚品德和崇高精神,形成学习模范、崇尚模范、争当模范的良好氛围。 

  四、持续深化文明单位(行业)创建活动 

  (八)做好申报和初评工作主动按要求做好新一届省级文明单位创建申报工作;认真撰写创建工作总结和整理内页资料,迎接市直机关工委对本局创建2017-2019年度市级文明单位进行初评。 

  (九)深化文明单位(行业)创建活动持续提升粮食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服务水平,树立行业新风。继续弘扬和积极践行“爱粮兴粮 敬业奉献 脚踏实地 粮安八闽”的福建粮食精神,提升粮食工作者的文明素质、思想境界、意志品格和价值追求,共筑粮食工作者精神家园。军民共建单位要不断创新共建形式,拓展共建领域,丰富共建内涵,推动军民共建活动取得新成效。坚持挂钩联系制度,开展扶贫帮扶、志愿服务、社会公益等活动,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贯彻落实好市委和市直机关工委有关加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单位日常文明创建活动。 

  五、积极参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十)自觉参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干部职工抓好子女思想道德教育,学习宣传“新时代好少年”,鼓励子女争当美德少年,自觉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落实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关爱留守儿童、孤残儿童、流浪儿童等志愿服务活动,共同营造全社会关心未成年人成长的良好氛围。 

  六、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 

  (十一)扎实推进志愿服务活动加强志愿典型宣传,以“弘扬雷锋精神、开展志愿服务”为主题,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踊跃参与志愿情·泉州红活动,围绕改善城乡环境、维护公共秩序、倡导文明风尚等,开展以环境绿化、市容美化、节能环保等为内容的保护公共环境,以交通秩序维持、文明礼让、不文明行为劝导等为内容的维护公共秩序和以精准帮扶弱势群体为内容的文明风尚等志愿服务,推动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开展。 

  (十二)健全志愿服务工作机制贯彻《志愿服务条例》,建立健全“志愿云”信息平台注册、活动记录、教育培训、保障措施、激励机制等志愿服务相关制度,不断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丰富志愿者活动形式,落实干部职工30%以上的志愿者在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上注册、参加志愿服务时间年人均超25小时的规定,推动志愿服务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十三)加强党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党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党组要切实承担起精神文明建设的主体责任。要及时调整充实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精神文明创建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完善局党组统一领导、各科室和直属单位各负其责、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十四)深化作风建设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持续加强机关党建、绩效管理、文明单位创建、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等,大力弘扬“滴水穿石”精神和“四下基层”、“马上就办”等优良作风,推动各项创建工作取得新进展。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拒腐定力,在干事创业中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为的干部队伍。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按规矩、制度和程度办事,守住底线、不碰红线,做到公平公正、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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