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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工商局2018年广告工作要点
来源:泉州工商红盾信息网 2018-06-08 15:21 阅读人数:1

  2018年是贯彻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市工商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强化 “监管是第一职责、发展是第一要务”的理念,按照全省全市工商(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等要求,着力提升广告管理工作效能,为进一步规范行业秩序、推进产业发展做出新贡献。

  一、突出主业,着力强化广告监管执法

  (一)抓导向监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的重要指示精神,从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探索建立有关广告导向监管的应急处置机制,适时出台违法广告监测监管应急预案,提升违法广告应对治理能力。各地对涉及导向问题、政治敏感性问题或者社会影响大的违法广告要形成快速处理工作机制;对于涉及广告导向监管、违背社会良好风尚、格调低俗庸俗等重大虚假违法广告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二)抓网络监管。围绕总局、省局部署,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与市局网监科协作,市局互联网商务监测中心要深化对新媒体广告尤其是APP和公众号互联网广告的监测监管,“以网管网”,加大对互联网金融广告、互联网重点领域广告、网络游戏广告等案件的查办力度,形成有力震慑。

  (三)抓重点监管。深化属地县级局监管原则,瞄准医疗、药品、食品、保健食品、招商、金融投资、收藏品、房地产等重点领域和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瞄准报刊杂志、电视广播、大型户外广告牌等主要传播媒介,重点查处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等虚假违法广告,抓早抓小,不断净化我市广告市场秩序。

  (四)抓协同监管。各地要依法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实现工商机关广告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率100%,实现工商机关依法应当公示的广告监管信息记于企业名下的归集率达100%,依法开展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等广告发布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督促广告发布媒体履行审查责任;发挥好整治虚假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通过联席会议纪要、工作函等形式,促进各部门深化协同监管;依据“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落实广告市场监管职责,做好部门间的案件协查、案件通报等工作,加大部门联合执法和联合惩戒工作力度。

  二、把握主题,着力推动广告业发展

  (一)推动广告产业转型升级。依据我市广告产业现状,开展广告业调研工作,听取对促进广告业发展的意见建议,研究制定《广告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意见。加强广告业务培训,发挥高等院校理论知识优势,积极探索推动、指导广告业发展的新思路、新办法。

  (二)深化广告园区和基地等创建工作。依据总局《关于加强广告产业园区规范建设促进广告产业园区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要求,主动借鉴其他园区经验,推动落实现有国家级和省级广告园区各项扶持政策,引导广告园区建设专业公共平台,充分发挥园区广告产业发展要素集约聚集、辐射带动“蝴蝶效应”。加强与省工商局和有关方面的沟通协调,努力争创一批广告业创新研发基地、创新发展优秀典型,充分挖掘泉州广告创意产业潜力。

  (三)做好产业发展数据统计分析。发挥属地县级局作用,认真做好广告业统计和数据分析,开展数据统计,摸清底数,夯实基础,科学运用统计数据对广告产业发展情况开展分析研判,提高服务发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大力推进公益广告发展。组织各地各单位积极参加“宣传十九大 走进新时代”福建省公益广告大赛活动,引导全市广告行业履行社会责任,传播向上正能量,发挥更大作用;认真落实《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用好“一季一通报”的工作抓手,加强协调推动,更好地发挥市直有关部门在公益广告刊播中的组织、指导和管理作用。

   三、明确主旨,着力加强责任落实

  (一)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广告监督管理是市场监管工作的核心内容之一,整治虚假违法广告永远没有“休止符”。各地各单位要紧扣上级工作部署,进一步增强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意识,对照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综治考评等要求,明确监管工作目标,合理调配人力物力,着力解决广告工作中的“短板”和“弱项”,对辖内的虚假违法广告活动严格履行好属地监管责任,把法定职责不断落到实处。

  (二)加强工作督导检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指导广告业发展是广告管理工作不可或缺的两翼。各地各单位要围绕省市局工作部署,强化事前组织部署、事中分解落实、事后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按质完成;要更加重视案件查办工作,充分发挥执法办案机构、业务机构、12315投诉举报受理机构各自职能作用,认真做好上级和有关部门转办件的查办工作,努力办好一批有影响力的大要案件,增强广告监管执法的震慑力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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