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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泉州市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市安监局 2017-03-13 10:07 阅读人数: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现将《泉州市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提出具体措施,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完成时限,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泉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3月3日     

   

 

 

泉州市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7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省、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按照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工作部署为动力,以实施泉州市“十三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为主线,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以推动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为抓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系统建设,狠抓改革创新、依法治理、基础建设、专项整治和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实现事故总量、死亡人数“继续下降”,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党的十九大、“金砖五国”会议召开和 “五个泉州” 建设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抓创新,健全体制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 

  (一)强化《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宣贯工作 

  1.加强《意见》宣传贯彻,采取广泛宣讲、专家解读、集中培训等方式,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提高贯彻落实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2.制定我市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我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措施、完成时限,提请市委、市政府发布实施。强化跟踪督办,把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安全生产巡查的重要内容,建立工作交流和定期通报制度,有阶段有步骤地推动各项改革发展任务和工作措施的落实。 

  (二)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建设 

  3.推动将安全监管部门作为政府工作部门和行政执法机构,强化应急救援行政管理职能,推动各类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和应急救援中心纳入公务员管理,统筹加强安全监管力量,进一步充实市、县两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开展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队伍规范化建设。 

  4.推动各地进一步理顺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功能区安全监管体制,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机构,配备必要的监管人员。 

  (三)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建设 

  5.持续推进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统一管理网上行政审批平台,加强对行政审批决策过程的监督,确保行政审批公开透明规范。建立安全生产负面清单制度,健全安全生产市场准入机制,推动高危险生产企业的转移或退出。 

  6.推进危险物品监管一体化改革,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等危险物品建设标准,推动危险物品“一体化”监管信息化建设。 

  7.推动各级政府财政设立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推动高危行业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8.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探索建设安全生产服务中介机构招投标平台,推动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清单、注册安全工程师等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发展安全技术专业化服务机构,加强中介机构管理,调动群团组织、新闻媒体和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和监督安全生产。 

  9.按照政事分开原则,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健全市、县、乡三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应急处置专家技术咨询制度,推进政府和重点企业应急信息互联互通和应急资源共享继续推进泉港、泉惠石化园区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加强相应技术装备和设施准备,建立完善现场救援信息传输、资源调度制度。 

  10.强化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源头管控、安全准入机制,将安全生产作为城乡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的前提并作为高危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 

  二、抓责任,强化红线意识,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强化各方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 

  11.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要求,进一步厘清安全监管部门、专项监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其他部门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职责、界限,推动各相关部门制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做到日常照单监管,失职照单追责。 

  12.按照《泉州市安全生产巡查工作规定(试行)》规定,组织开展对有关县级政府开展首批安全生产巡查工作。配合做好国务院对省政府延伸安全生产巡查工作。 

  13.加强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和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重点工作部署等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认真接受省政府对市政府的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二)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4.督促推动企业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1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常态化工作推进机制和保障机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引导企业建立以标准化为基础的自主管理、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班组管理、岗位管理和现场管理,持续深化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力争每年在一些地区、一些行业领域、一些企业提升一步。 

  16.开展企业安全培训、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专项执法检查,推动企业保障安全投入,严格落实安全培训制度,建立健全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的闭环管理机制。 

  17.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健全安全生产信用信息报送和季度通报机制,实施安全生产不良信用“黑名单”制度,在媒体上公开曝光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企业信息,推动企业建立安全生产承诺和安全生产诚信报告制度。 

  三、抓管控,构筑双重预防机制,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 

  (一)强化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18.贯彻落实《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分行业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制度规范制订工作分行业分领域选择企业试点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实施差异化动态管理。建立企业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 

  19.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泉州市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安委〔2016〕33号)要求,督促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辨识与评估,分行业与领域推动企业建立红、橙、黄、蓝安全风险等级和重大事故隐患分布电子图,逐步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数据库,推动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 

  (二)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20.要在原有六大重点行业(领域)基础上,扩大纳入智慧安监信息管理平台的企业范围、数量,主要增加煤矿、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特种设备生产、气瓶检验等重点高危行业领域以及涉氨制冷、有限空间、粉尘涉爆企业等,鼓励其它行业领域,主动增加纳入智慧安监信息管理平台的企业范围、数量,并做好新增企业的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确保企业基础信息采集的真实性、完整性。 

  21.要组织对2016年上报的典型示范单位进行考评验收,验收通过的给予每家企业一定的奖励,验收未通过的,撤出典型示范单位名单;同时,扩大典型单位示范面,每个县(市、区)和市直行业主管部门今年至少要重新培植3-5家典型示范企业,并组织召开一次典型经验交流现场会。 

  22.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指导和检查,督促企业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组织机构,建立隐患排查监控、治理和举报奖励等规章制度,认真梳理企业清单、车间表册、岗位卡片,开展隐患真查实报。要将企业真查实报纳入每次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并将日常监督检查录入智慧安监信息系统,形成闭环管理。强化隐患绩效考核,促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开展,不断提高建设质量。 

  (三)强化重点时段、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23.严禁煤矿超能越界开采,严把复产复工煤矿验收关,深化小煤矿整顿关闭,坚决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9万吨/年以下的小煤矿。排查整治水害、火灾和顶板等安全隐患。构建“三位一体”煤矿安全三重预防预控体系,对全存在水害威胁的长汀矿区、使用人车运输的2家煤矿实施重点管控。 

  24.制定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从规划布局、源头准入、风险排查、强化管控、关闭搬迁等方面,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泉港石化园区内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及时排查消除隐患;对新、改、扩建项目,严格按照国家规范标准进行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许可。全力推进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控及事故预警系统试点工作。在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推行“一图一卡一册”(即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图、应急处置卡、应急处置手册),绘制市县以及企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分布电子图、安全风险等级分布图,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加快推进泉港石化工业区安全控制区建设。 

  25.开展非煤矿山尾矿库“头顶库”治理,采取“省里出一点、市里补一点、企业出主体”的资金筹集方式逐步治理,启动7座“头顶库”治理,其中综合利用2座、闭库2座、提等改造3座。排查整治地下矿山采空区坍塌、透水、中毒窒息,露天矿山高陡边坡和大型排土场,严厉打击非法开采、6项重大风险防控措施不落实等违法违规行为。 

  26.持续开展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计划、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整治、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促进企业提升事故防范和安全管理能力。 

  27.加强城市建设运行风险管控,重点开展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隧道桥梁、管线管廊、轨道交通、燃气、电梯、电力设施、游乐设施、危旧房屋、渣土堆场、在建工程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隐患排查整治。 

  28.继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大力实施道路通行保障、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监管、公路交通安全防控、城市交通管理、农村道安基础、运输企业安全监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提升工程,加快推进纳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160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整治,严厉打击超载、超速、超限、酒驾、醉驾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29.深入排查“三合一”场所、生产经营性企业及物流仓库、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城市大型综合体、劳动密集型企业、社会福利机构、高层和地下建筑的消防安全隐患,严格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材料装修装饰、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和违规住人等问题。 

  30.持续在建筑施工、燃气、油气输送管道、水上交通、渔业生产、烟花爆竹、寄递物流、旅游和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 

  31.做好党的十九大、汛期、节假日以及金砖会晤等重点时段安全监管,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四、抓执法,强化依法治理,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 

  32.积极宣传贯彻新《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通过专题辅导、集中宣讲、教育培训等方式,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法治意识。 

  33.推进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出台安监系统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和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审查实施细则,实现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闭环管理,确保执法到位。 

  34.制定2017年安全生产年度执法计划,经报市政府审批后,督促严格落实,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组织推动落实“双随机”抽查机制,完善“四不两直”执法检查方式。推动建立市、县检察与安监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相关工作,及时指导各级安监部门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充分利用“12350”举报电话等工作平台,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线索,及时兑现举报奖励。 

  35.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推动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加强各级安监部门执法装备建设,确保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与工作任务相适应。 

  36.严格事故调查问责,建立事故调查组组长负责制,健全典型事故提级调查、跨地区协同调查和挂牌督办制度。所有事故调查报告要全文发布,做好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建立事故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事故结案后一年内,负责事故调查的地方政府要组织开展评估。 

  五、抓整治,强化职安工作,有效控制职业病危害 

  37.按照“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要求,推动落实工矿商贸、建筑施工、民爆、铁路、民航等行业领域的职业健康监管职责,建立健全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工作责任体系,将职业病防治纳入各级政府民生工程及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范围。 

  38.宣传贯彻新《职业病防治法》,建立市、县两级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综合监管执法。 

  39.加强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加强高危粉尘、高毒物品等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加快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技术改造、转型升级和淘汰退出,开展陶瓷制造、耐火材料生产、水泥生产、石材加工等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 

  40.强化职业健康监管基础工作。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和体检机构建设,开展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情况普查。深入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摸底调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推进职业病危害治理先进地区和示范企业建设,推进职业卫生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六、抓建设,强化基层基础,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41.健全完善全市安全生产专家工作制度,搭建校企安全技术合作基地与平台,推进产学研人才交流与技术合作。加大安全生产关键技术装备推广力度,在危险工艺和环节上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 

  42.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示范岗”和“平安校园”创建、“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活动;要利用安全文化进企业、学校、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公共场所等“七进”,抓好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加强各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基地管理,加大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培训力度,努力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从业人员安全技能。 

  43.建立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入职培训、持证上岗和继续教育制度,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监察人员业务轮训力度。 

  44.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内容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日常检查的内容,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矿山、冶金等高危行业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执法检查,通过检查推动企业切实加强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应急预案管理、救援队伍建设、救援物资装备配备、应急演练培训以及事故应急处置等工作,切实提高企业事故防范处置能力以及职工自救互救能力。 

  45.深化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继续借助《中国安全生产报》、《泉州晚报》、泉州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活动,营造创建活动氛围,进一步提高社会大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全面辨识安全生产风险和有害因素,提出控制风险、预防事故及降低损失和影响的对策措施并督促落实,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对接国家的考评验收标准,督促指导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考评标准及时做好补缺补漏和巩固完善提升工作,推动疑难问题的有效解决,全面提高创建工作质量和水平;着手收集整理创建工作内业资料、制作视频汇报材料等,准备迎接国家的考评验收;及时修订我市的考评标准,分类分批组织初评,并对存在问题进行跟踪督促落实整改。 

  46.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扎实推进党内监督,充分运用“四种形态”,严格执纪问责。按照好干部标准,选拔任用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积极营造鼓励创新的良好氛围。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办,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安办。 

  泉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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