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交委安〔2017〕20号
泉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
2017年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泉州台商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直(属)各交通单位,市道管处(直属所)、水运处,市交通质监站:
现将《2017年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泉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17年2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7年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2017年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意见》(泉交委安〔2017〕12号)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认真学习宣传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以遏制和减少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加大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力度,提高全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教育广大职工正确认识和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实现安全生产。
二、培训目标
(一)道路运输企业新任用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合格后上岗率达100%;
(二)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率达到100%,年度接受不少于24学时的培训教育;
(三)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率达到100%。
三、培训内容
重点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常识、应急管理与处置、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宣传和培训教育、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与责任追究、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等方面进行培训。
四、培训计划
详见附件。
五、要求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是立足安全生产长远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辖区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参加各类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活动,使中央领导同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当前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人人知晓,更好地服务于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发展。
附件:2017年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计划表
抄送:市安办,泉州市交通职业培训中心,委运输科、安监科。
泉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2月22日印发
附件
2017年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计划表
培训内容 |
培训组织单位 |
培训时间 |
新任用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知识培训 |
安全员培训机构 |
2月份安排1期 3、4月份各安排1-2期 |
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再教育 |
安全员培训机构 |
5-12月每月安排1-2期 |
道路运输企业负责人再教育 |
安全员培训机构 |
3-11月每月安排1期 |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业务培训 |
委安监科 |
3月份 |
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人员知识培训 |
委安监科 |
适时安排3-4期 |
全市地方海事安全监管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
市水运处 |
3月份 |
全市旅游客船、竹排排工安全生产专项培训 |
市水运处 |
6月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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