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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德化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17-06-22 16:27 阅读人数:1

各县(市、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各全市性宗教团体、各市直宗教活动场所: 

  现将《泉州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参照制定本地区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176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抓好事故隐患整改和安全风险管控,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为厦门会晤和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根据市安委会统一部署要求,我局决定从6月份至2018年春节前在全市集中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大检查,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安委会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我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场所自查、县(市、区)宗教部门检查、市民宗局督查,集中开展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摸清全市安全风险特别是旅游景区内场所、重点文物场所安全风险底数,全力查隐患、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确保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安全大检查,切实消除安全盲区和死角,堵塞安全监管漏洞,集中整治安全领域事故隐患,整顿严重违规违章行为,督促宗教活动场所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和安全风险排查工作,为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打下坚实基础,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市局成立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黄景生局长任组长,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陈鸿副局长任副组长,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佛教与伊斯兰教科科长肖新生兼任。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局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主要负责人,落实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二)职责分工。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局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在宗教活动场所自查基础上,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的安全大检查 

  四、检查范围 

  全市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 

  五、工作方式 

  (一)场所自查。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局组织本辖区的宗教活动场所对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各宗教活动场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排查出的安全风险要100%制表列出清单,100%制订管控措施;要制定场所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将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列为重点检查内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100%建立台账,100%制订整改方案,100%落实事故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纳入智慧安监信息管理平台的宗教活动场所要将排查出的隐患录入场所端,并上报政府端;要综合考虑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本场所安全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动态评定场所整体风险等级,全面落实管控措施。 

  (二)民宗部门检查。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局要突出宗教活动场所的重点和薄弱环节,加强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对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安全大检查的全过程进行督查、抽查和督导,做到检查全覆盖。安全检查实行闭环管理,符合录入智慧安监信息管理平台条件的要通过信息化录入,不符合录入条件的要建立纸质台账。 

  (三)市民宗局督查。市局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将按照阶段工作安排,每阶段组织人员成立督查组对各地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对纳入智慧安监信息管理平台的宗教活动场所实行网上检查100%,并结合实际进行现场抽查,对未纳入智慧安监信息管理平台的宗教活动场所,抽查不低于10% 

  六、工作步骤 

  安全大检查时间自6月起至2018年春节前,具体分为三个阶段实施,每个阶段都按照场所自查、民宗部门检查、市民宗局督查三种方式开展并及时汇总通报相关情况。 

  第一阶段(6月至9月中旬)。以推进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和确保厦门会晤期间安全为主要目标,重点检查各地区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自查自纠工作落实情况,全面掌握重大安全风险,制定落实管控措施。①全面动员部署(630日前)。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局要根据《泉州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制定本辖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广泛发动、全面动员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安全大检查,切实做到全覆盖。②场所自查上报(730日前)。各宗教活动场所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隐患自查自报,并将风险清单和隐患台帐等四个100%情况通过“智慧安监”或本行业(领域)监管平台及时上报。③民宗部门检查(815日前)。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局要对辖区内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全覆盖检查,特别对不上报或上报零风险、零隐患的宗教活动场所要严查严管。④市民宗局督查(915日前)。市民宗部门对县级民宗部门进行全覆盖督查,并随机抽查10%以上宗教活动场所。要按照“不查风险就是最大的风险、零隐患就是最大隐患”的要求,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宗教活动场所,一律依法采取限期整改等强制措施。 

  第二阶段(9月下旬至11月底)。以保障党的十九大会议召开为主要目标。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局要进一步明确检查方向,突出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场所,抓住关键问题,采取“回头看”“找茬”和“挑刺”等形式开展督导检查,有步骤、有节奏地梯次加强安全执法力度,消除安全盲区和死角,确保党的十九大会议期间我市安全形势平稳。 

  第三阶段(121日至2018年春节前)以做好岁末年初安全工作为主要目标。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局把握冬季和岁末年初安全工作特点和规律,突出人员密集、消防安全、建筑施工、大型宗教活动等重点领域,保持高压态势,采取高密度、高频度的巡查和“回头看”检查,有针对性地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全面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强化事故防控和应急管理。 

  七、工作要求 

  (一)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局要根据《泉州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和本地区安全实际,深入分析制约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和关键要素,坚持问题导向,抓紧制定具体的大检查工作方案,细化、明确本地区各阶段大检查的重点内容、标准和要求,落实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各宗教活动场所要制定本场所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把大检查工作抓实抓深抓细,既要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和问题,又要摸清、掌握重大安全风险并建立基础台账,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细、落小、落实。 

  (二)严格落实检查责任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局要进一步明确并落实安全大检查工作责任,做到动员部署到宗教活动场所、责任落实到宗教活动场所、监督检查到宗教活动场所严查严管,封堵漏洞。各宗教活动场所要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全面细致、深入彻底的自查自纠,对照相关制度规定、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漏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定准对策措施,及时治理纠正,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 

  (三)强化执法监督检查。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在安全领域引入专业的社会化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参与检查等多种形式,有效解决全覆盖检查中人员力量不足,专业技术不强等问题。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检查执法程序,加大执法力度,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的宗教活动场所,要采取果断措施,该停产整顿的立即予以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 

  (四)广泛学习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借助各类新闻媒体,结合开展安全月活动,采取各种方式,对安全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对安全大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予以公开曝光。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通过民族宗教部门设立的举报电话、举报平台等,举报事故隐患和安全领域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群众投诉、举报的各类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局应迅速核查、及时回复,接受群众监督,防止死灰复燃。 

  联系人:黄亭亭  联系电话:22272840;电子邮箱:82117413@qq.com 

    

  附件:1、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局开展安全大检查情况表 

       2泉州市民族与宗教局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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