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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
2017-01-12 14:54 阅读人数:1

 

根据市委、市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七五”普法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福建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我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对城市管理事业提出的目标任务,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对“七五”普法的总体要求,继续在全系统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提高全系统法治化管理水平,确保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为建设“五个泉州”创造和谐有序的城管执法环境。

()主要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增强行政相对人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逐步确立法制信仰,公民信仰宪法法律、领导干部敬畏法律,尊崇法治,推动形成自觉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和我市“十三五”规划目标及阶段性中心工作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服务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服务我市“五个泉州”的建设发展。

――坚持需求导向,服务群众。立足法治宣传教育群众性的特点,围绕“两违”整治、古城保护建设、推进公用事业改革、便民摊点设置、破路施工、渣土车管理等切实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且为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教育。

――坚持分类指导、提升实效。在认真分析本地区、本行业情况和特点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确定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制定确实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实践,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事业依法治理。  

坚持与时俱进,发展创新。把握我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律,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更新法制宣传理念,完善法制宣传工作机制,改进法制宣传方式方法,体现法制宣传教育的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作了重要论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使全社会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系统内部深入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国体、政体、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使广大干部职工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切实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要在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124日),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宪法意识,在全系统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三)广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坚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尤其是依法行政领域的法律法规,包括《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访条例》等,推动各级部门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切实转变行政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并引导群众依法维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大力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要加强《物权法》、《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和城市建设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教育,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理念,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健全群众利益保障机制,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五)深入学习宣传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法律法规。要加强对《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福建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和教育,提高城乡规划的科学性,严格规划建设管理,加大规划执法力度,有效保护风景名胜区以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等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要加强对《城市市容和环境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教育,牢固树立节能环保的观念,把节能减排作为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目标,健全相关工作机制,落实节约资源的责任,加大执法力度,切实抓出实效。

(六)深入推进系统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争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七)深入推进城管执法行业依法治理。要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行业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律条文转变成引导、保障城市建设有序发展的基本规则,深化城管执法行业依法治理。各单位结合自身特点开展依法治理活动;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充分发挥公众参与和专家咨询论证的作用;健全行政执法程序,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重视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加强与群众的相互沟通。

(八)继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要结合实际继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六进”活动,在系统内不断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进一步增强广大职工干部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服务社会的能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加强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流动人口聚居区等法制宣传,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在全社会营造学习、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浓厚氛围。

三、对象和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领导干部要带头遵法学法,健全并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学习计划,有计划地开展宪法、基本法律、专门法律以及党内法规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主要负责人是法治宣传教育第一责任人,带头讲法治课,做学法表率。分管负责人每年至少安排参加一次法制讲座。凡涉及重大问题决策,决策前应先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科学决策。要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对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限、内容和程序等进行合法性审查。2017年底前,各单位要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要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的考察、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年度评估考核,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大力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守法用法。要加强公务员对通用法律知识和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的学习,定期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党内法规等法律法规培训。坚持和完善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对公务员学法用法情况要定期检查,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将依法办事情况作为公务员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

(三)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应当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执法工作相关的通用法律法规,按照法定程序执法,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权,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执法人员申领执法证件,应当通过由省政府法制办组织的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予核发执法证件。结合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等工作,做好执法人员相关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和考核,做到执法人员每年参加法律知识集中学习培训的时间不少于40小时。

(四)着眼构建良好工作机制,积极开展行政相对人法制教育。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大力推行行政指导,采取座谈交流、以案释法等方式,邀请相对人参观体验城管执法工作,向相对人深入宣传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引导其规范行为,主动防止和纠正违法行为,取得相对人的理解支持,形成执法局与相对人融洽关系。

(五)着眼提升全社会法制意识,扎实开展市民群众法制教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的责任,定期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将日常管理与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提高广大市民群众的法制意识,使群众充分理解支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市城管执法系统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165月至12月)。研究制定“七五”普法规划,召开“六五”普法总结暨“七五”普法动员大会,全面对“七五”普法进行动员部署。调整充实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做好“七五”普法规划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各县(市、区)执法局(分局)制定的第七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报市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至20206月)。每年制定法制宣传教育的年度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作出具体安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七五”普法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检查验收阶段(20207月至12月)。按照省、市检查考核方案,做好上级考核验收迎检准备,推荐上报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对“七五”普法工作的领导,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联席会议、议事协调、工作督查等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由部门法制机构承担,具体负责“七五”普法规划的制定、实施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本部门本行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二)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各单位要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本单位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结合本地实际,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阶段性考核和专项督查。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表彰先进。

(三)抓好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各单位要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治宣传教育队伍,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组织指导能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人才资源库建设,充分发挥法律职业者和专家学者的优势和作用。

(四)继续丰富法治宣传教育模式。各单位要继续发挥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等传统媒体的作用,结合法律实践,采取以案说法等形式,深入浅出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要充分运用互联网传播平台,尤其是门户网站在普法中的运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要开展新媒体普法益民服务,组织新闻网络开展普法宣传,更好地运用微信、微博、微电影、客户端开展普法活动。

(五)强化工作落实。结合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健全长效化的法制宣传机制,继续抓好重点人员和重点岗位学习,组织法制业务集中研讨,采取集中授课、会议研讨等形式,分批次、分项目对全市城管执法队伍进行专题培训。稳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制定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具体实施方案,整合市容环卫、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和综合执法职能,尽快实现机构综合设置,推动“五个泉州”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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