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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泉港区自然资源局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来源:泉州晚报 2021-03-10 09:24 阅读人数:1

泉港自然审告〔2021〕12号

各相关利害关系人:

  我局已受理泉州金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变更位于泉港区驿沙路北侧的泉港·世纪天宇项目6#、7#、8#楼及地下室施工图的申请事项,现将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于2013年4月30日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50505201330008号)及施工图规划变更许可内容公示如下:原地下室变配电房变更为生活水泵房;8#楼原一层物业房(2b-3b)轴交Eb轴变更为店面,原一层店面(4b-5b)轴交Bb轴及原一层物业房(4b-5b)轴Db轴变更为公共配电间和变配电房,Db轴墙体向东面偏移7530mm,店面减少一间;8#楼原二层(2-10)轴交(C-D)轴处3间店面变更为物业用房;8#楼原二层店面(6b轴至7b轴)挑空取消。调整后建筑物占地面积增加57.9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减少76.45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增加161.86平方米,调整后规划技术指标:容积率3.89(3.90),建筑密度39.99%(40%),符合原规划审批文件的要求。本公示期限从2021年3月6日至2021年3月12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有意见与建议,请以署名书面形式告知我局。申请听证的,应于公示期间及公示期满后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我局将依法作出相关行政许可。联系人:自然资源局规划岗,联系电话:0595—27726018。

  泉州市泉港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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