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对设区市级人民政府2019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闽政教督办函〔2020〕2号),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将于8月17日至31日,采用“互联网+调查”方式,对泉州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满意度调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涉及3类人群:社会公众(公众问卷)、在校教师(教师问卷)和在校学生(学生问卷)。
二、问卷发放
此次满意度调查采取网上问卷调查。请调查对象扫描下图二维码,根据各自的职业身份参与问卷调查。
三、问卷分配
调查对象扫码进入问卷,根据身份(社会公众、教师、学生)参与问卷调查。填答人先填写基本情况,系统根据填答人的职业身份分配问卷。填答人如未勾选“教师”“学生”身份,则采用公众问卷。
四、问卷回收
填答人提交问卷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保密。
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客观公正地填写问卷、反映教育相关意见建议。
泉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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