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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泉州晚报 2019-02-11 09:31 阅读人数:1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5月7日至6月8日,省委巡视二组对泉州市洛江区开展了巡视,并于2018年11月7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的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扛起政治担当,抓紧抓实重大政治任务

  (一)提升认识,强化整改自觉。省委巡视组代表省委巡视,反馈的意见就是省委的要求,区委书记洪飞跃同志代表区委表示坚决拥护、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立即整改。区委迅速贯彻落实,担当责任,传导压力,自觉把巡视整改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的试金石,多次组织召开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省委巡视整改要求,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增强全区各级各部门抓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12月5日,区委率先召开常委班子落实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扣反馈意见,深刻剖析、举一反三,明确整改方向和主要措施,带动全区上下深入对照查摆、统一思想认识、形成整改合力。

  (二)周密部署,压实整改责任。成立区委书记担任组长的区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区巡视整改工作负总责。领导小组下设党的政治建设、经济社会民生等5个工作组,由区委常委牵头抓总,负责各自领域整改落实工作;区委先后召开8场常委会会议、领导小组会议,各责任区领导累计召开专题会议30多场,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推动整改任务落实。区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召开4次专题会议,对认领的占总数一半以上的问题,逐项逐条研究细化措施,亲自调度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其他区领导以上率下,充分发挥“头雁作用”,从严从速推动整改工作全面铺开、高效落实。

  (三)扎实推进,力求整改实效。区委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巡视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细化措施,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并坚持每周滚动、逐一销号。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经常深入一线,带头点对点具体指导、面对面传导压力;区委常委主动扛起责任,对进度偏慢、整改不力的,一线督办、具体协调,拧成一股绳有力推进整改落实。区委巡改办制定了“一表”和“一单”,建立台账、强化调度,并专门成立督查联络组,组织工作力量,开展了多轮督查检查;在洛江新闻网设置“巡视整改进行时”专栏,编发巡视整改工作简报,及时通报巡视整改有关情况,营造推进整改的浓厚氛围。

  (四)着眼长远,巩固整改成果。坚持既解决显性问题、又解决深层次问题,既狠抓“当下改”、又注重“长久立”,从体制机制上堵塞漏洞,确保整改问题不反弹、不回潮。目前,区级层面制定出台了《关于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深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和政策举措,以制度机制巩固巡视整改成果。区委坚持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做到两手抓、两促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持良好态势,2018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00.56亿元、增长9.6%,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1.04亿元、增长16%。三一筑工(泉州)建筑科技产业园等一批大项目、好项目成功签约,以实实在在的改革发展成果体现巡视整改成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政治意识不强,抓政治制度落实不够有力”问题

  (1)关于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委常委会带头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重要法规,通过汇编学习资料等形式对2015年以来党内重要法规进行深化学习;同时将党内重要法规学习贯彻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区委巡察等检查内容,推动各党组学习党内重要法规成为常态。二是区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等30个党组均按要求修订或制定党组工作规则,并严格按照规则规范工作运行。三是制定出台《关于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深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把政治建设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重要内容,各级党委(党组)抓牢政治建设自觉性有实质性提升。

  (2)关于“维护好党内政治生态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落实党委(党组)干部培养主体责任意见、区管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信息沟通办法等,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教育进一步强化。二是2018年12月下旬启动行政审批专项巡察,重点关注行政审批中的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加强审批监管、土地出让等领域预防腐败机制建设,对系统性、区域性违纪违法案件开展案后整改,向区审计局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向罗溪镇政府、区农水局、区公安分局发出监察建议书,推动建章立制,营造良好的党内政治生态。

  (3)关于“落实民主集中制相关制度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区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25个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汇报,目前25个项目已完成建设或有序推进,均未发生社会稳定风险问题。二是建立并落实听取和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热点难点突出问题制度,区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并研究教育、医疗卫生、食品安全、信访等热点难点问题。针对信访工作,组织开展“夜访夜谈”活动,建立区党政领导干部定点定时定人的“三固定”接访约访群众工作机制,出台《区领导挂钩包案联系化解信访积案工作方案》,2018年下半年群众来访上访总量比上半年下降39.53%。三是修订完善《区委工作规则》,落实民主集中制,规范完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

  2.关于“区委领导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问题

  (4)关于“对党组集中统一领导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委常委会会议于12月11日、18日专题听取区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党组和区纪委监委工作汇报,提出下阶段工作意见、促进整改提高。二是督促区教育局等6个党组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党组工作条例,杜绝以行政会议代替党组会。三是2019年1月3日区委常委班子带头开展述责述廉工作,各党委(党组)均于1月中旬前完成2018年度述责述廉评议工作,进一步将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5)关于“统筹协调解决民生短板问题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落实区委五届四次全会关于民生补短板工作的有关部署,组织实施加快教育事业、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城乡民生基础设施建设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进一步补齐民生短板。2018年投入4.11亿元,完成57项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2019年度确定58个为民办实事项目,总投资约4.84亿元、增长17.8%。教育方面:①增加基础教育学位数,新建机关幼儿园分园等2所幼儿园、新增学位720个,目前全区公办幼儿园学位数占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幼儿园总学位比例提升到49.9%;至2020年底还将新(扩)建5所幼儿园、新增学位1430个,力争占比达到57.1%。②加快洛江实小第二校区等4个教育项目建设,启动阳江、塘西学园建设前期工作,完成南山小学2#教学楼等2个项目建设,新增学位600个,2019年将新增学位2100个。加强普通高中内涵发展,泉州市第十一中学创建省一级达标高中通过市级预评估。医疗方面:①动工建设区妇幼疾控综合业务用房大楼,筹建福兴妇产医院安达新院,推动万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独立办公运营,目前千人均医疗床位数增加至3.6张。②制定出台《洛江区卫生人才引进培养办法》,2018年下半年以来引进医师44人、护士48人,目前千人执业医师增加至1.87人、千人注册护士增加至1.65人,力争至2020年千人执业医师数达2.2人、千人注册护士数达2.6人。基础设施方面:①完成洛江区西环路河市至马甲段、沈海复线罗溪连接线等道路建设,启动西环路双阳段等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密区域路网。②加快我区2018年调整计划实施的12个市政交通及路面提升改造项目建设,按照年度计划完成6个项目建设,完成投资5.26亿元。③双阳法治文化广场等3个配套服务工程加快推进,已按年度计划完成1个项目建设。启动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工作,加快建设区公共文化馆、图书馆,城乡基础设施配套进一步完善。

  3.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

  (6)关于“赶超跨越意识不强、举措不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区委五届七次全会,部署贯彻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工作,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意见》;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央经济工作会等精神,把握形势和要求,不断增强赶超意识,优化提升发展思路和举措;建立完善招商选资机制,以饿虎扑食的劲头抓招商招大商,2018年下半年来“五个一批”新入库项目16个、总投资44.2亿元,进一步夯实了高质量赶超基础。二是提升“智造”产业发展质量,机器人检测试验研发中心等一批项目陆续投产运营,嘉泰数控二期等新(扩)建项目扎实推进,三一筑工(泉州)建筑科技产业园等一批项目成功签约,2018年智能装备产业产值突破百亿,达到109.02亿元、增长30.95%。制定出台《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扶持企业发展措施,2018年下半年以来拨付各级企业扶持资金4516万元。三是深入开展“第三产业提升年”活动,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8%,占地区生产总值的26%,较2017年提升0.7个百分点,高于我区“十三五”预期目标1个百分点。四是2018年区财政预算调整增加安排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4000万元,用于兑现扶持新兴产业政策,培育壮大支柱财源和新兴财源。建立重点工业企业税源管理评估体系,掌握企业税源动态信息,及时跟踪税收增减变化,实现税收应收尽收,全区174家重点纳税企业纳税12.86亿元,税收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

  (7)关于“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制定出台《洛江区2018年规模以上企业研发经费投入指导性计划》,下达企业自主创新和专业奖励360.55万元;组织企业申报各类研发补助,北峰通信等10家企业获得省级研发经费奖励426.5万元,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R&D投入比进一步优化。二是推进企业全方位创新,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6家,新增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15家,获批国家、省级服务型智造示范项目(企业)2家和3家,新认定国家级、省级院士模范工作站和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各1个;2018年获评全国科技创新百强区。三是及时贯彻落实上级房地产调控政策,严格执行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相关措施,2018年新开工房地产56万平方米、竣工32万平方米,房地产量价平稳。建立规划设计条件和土地出让会商制度,引导企业加大营销力度,2018年全区商业办公地产库存下降至12.63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0%,去化周期下降至45个月,同比下降24.7%。

  (8)关于“贯彻落实‘三大攻坚战’要求存在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金融风险防范综合措施,目前全区已化解不良贷款4.15亿元,不良贷款率下降至0.19%。建立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机制,依法规范举债行为,目前已偿还债务19369.23万元,政府债务余额严格控制在限额以内。二是稳步有序推进乡村振兴。制定出台《发展壮大薄弱村集体经济三年行动方案》,提前全面消除7个“空壳村”,力争2019年全面消除“薄弱村”。动态管理870名市定贫困人口,落实产业扶贫资金,确定43个公益性岗位指标,延长落实住房保障、“3+1”医疗保险等脱贫措施,确保贫困人口稳定脱贫、不返贫。三是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行动。①严格落实“大气十条”,完善轻微污染天气的应急机制和管控措施,2018年完成12个VOCs治理项目,2018年11月份以来未出现污染物超标天数。②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2017年中央环保信访督办要求整改的罗溪污水处理站配套支管网完成建设,惠女水库上游马甲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有序建设,仰恩大学3座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已投入运行。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完成22个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开展3个月水环境问题整治专项行动,修复管网60公里,新建污水管网14公里、罗溪污水处理站配套支管网7.5公里,完成15个行政村覆盖污水处理设施,洛阳江西埭桥断面水质达Ⅲ类标准以上。③严格执行“土十条”,制定出台《洛江区土壤污染防治2018年度工作计划》,启动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地块调查,治理水土流失2000亩;加快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按年度计划完成河市镇山边村鹰岭采石场生态修复治理工程。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扎实”问题

  (9)关于“学习研讨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来围绕14个专题开展集中学习,其中新思想学习专题9个,每次专题学习都安排充足的时间。区四套班子分别围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2个专题开展学习研讨,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开展专题研讨92场。二是区四套班子党员领导、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带头上党课、作宣讲,为所在党支部和基层党组织授课27场。三是制定全区“大学习”工作方案,各级党委(党组)开展中心组学习353次,区直党支部开展新思想专题学习311次,持续把“大学习”热潮引向深入。

  (10)关于“落实轮训要求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7月19日组织对“洛江区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研讨班”请假缺课学员和未进行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的科级以下党员干部进行补课。二是10月23日至25日、11月19日组织开展区管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讨班3期,严格请假报告和补训制度,做到应训尽训。三是区司法局等10个单位均已落实对科级以下党员干部进行补课学习;各单位也相应开展全员轮训和专题学习工作,做到全覆盖。

  (11)关于“学用结合不够紧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和智造生态发展主攻方向,精选区委中心组集体阅读书目15种,集体学习文献参考资料21种,提高学习针对性。二是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的探索与实践》和学习“晋江经验”组织研讨34场,促进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三是围绕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大局,组织开展重点课题调研活动,10月份以来编印《洛江调研》12期,针对政治建设、生态旅游、智能装备、汽车服务业等提出对策性建议,加强决策咨询服务。

  2.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够严肃”问题

  (12)关于“学习态度不够端正,请假人数偏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机制的通知》,健全考勤、监督考核等机制,巡视开展以来中心组学习请假人数大幅减少。二是为因特殊情况请假的中心组成员提供4场讲座补学课件和录音,督促个人自学;针对因活动时间冲突集体请假的区政协党组,安排集体补学。

  (13)关于“区委以上率下不够,有的内容未组织学习”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委常委会会议组织学习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有关议题3次,区委中心组组织《党的十九大与意识形态工作》专题讲座1场。二是8月22日组织举办全区意识形态工作学习会,邀请专家授课,提升学习实效;12月组织各级党委(党组)开展一轮意识形态专题学习研讨,实现学习覆盖到位。三是下发《征集2019年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的通知》,综合制定学习计划,确保中心组学习内容丰富、全面覆盖,并定期向部门下发学习建议安排,避免遗漏重要学习内容。

  3.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够深入”问题

  (14)关于“常态化制度化抓得不够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12月11日区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2016年以来全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情况汇报,区委书记作评估总结,并对全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出具体要求。二是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情况纳入2018年度党建绩效考核内容和各领域基层党支部达标创星基本评分内容,以考核促常态化制度化学习。

  (15)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监督检查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情况作为基层党建工作常态化督查的重要内容,派出4个督导组对各乡镇(街道)和区直系统党委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将检查结果反馈给有关单位,督促整改到位,并长期落实。二是责令区审计局党支部组织开展第二、三专题学习研讨。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16)关于“研究部署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督促检查,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区直各党委(党组)均按要求制定本单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二是制定《关于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通知》,把意识形态纳入执纪监督、干部目标管理、党建工作等检查内容,区领导在2018年度述责述廉中均报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在年度民主生活会规定必须报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三是对42个党委(党组)和责任单位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督促整改提高。

  (17)关于“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处置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在突发事件敏感舆情应对处置中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工作方案》,成立突发事件敏感舆情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舆情台账,妥善处置舆情56条。二是区住建局、教育局等重点部门建立舆情处置制度,提升网络舆情处置应对能力。三是制定《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机制的通知》,深化综合分析,细化阵地管理,防范意识形态领域突发问题;开展公共领域宣传载体排查,完成问题整改95处。

  (18)关于“宣传阵地建设比较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部颁二级馆”标准启动区文化馆、公共图书馆建设,目前,文化馆项目正在进行内部改造装修施工,公共图书馆项目完成室内设计方案。二是加强乡镇主流宣传阵地建设,制定出台《洛江区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方案》,完成2个市级、15个区级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改造提升,丰富主流宣传阵地。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干部选任工作还不够规范”问题

  (19)关于“有的干部考察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梳理完善干部考察队伍信息库,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考察队伍素质。二是落实考察工作责任制,对2018年6月份以来,拟提拔重用、试用期满、作为换届考察人选的46份考核材料进行严格把关。三是严格执行年度考核政策规定和工作纪律,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年度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规定各级各单位特别是“一把手”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做好考核有关工作审核把关,督促干部个人严肃认真地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四是对年度考核登记表个人总结连续多年相同的罗溪镇原党委秘书进行批评教育。

  (20)关于“未严格执行试用期任职制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委常委会会议、组织部全体干部会议再次组织学习《干部任用条例》,规范执行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扎实做好2018年6月以来的29名试用期满干部考核和正式任职工作。二是对虹山乡副乡长在试用期内调整岗位的情况作出说明,认真反思,确保今后严格执行试用期制度。

  (21)关于“有的单位超编制、超职数”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调剂划增,消化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区发改局结构性超编人员2名。二是结合机构改革干部调配、人员转隶工作,消化区经信局、区人社局结构性超配非领导职务干部2名。三是健全全区行政编制及职数管理台账,强化全区总量控制和单位细化管理,坚决杜绝超编、超职数问题的发生。

  2.关于“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够到位”问题

  (22)关于“清理在职或退休领导干部违规在社团兼职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社团兼职规定,组织开展市管、区管干部在社团兼职问题清理规范工作,坚决杜绝违规兼职。5名违规兼职的处级干部(含退休)已于2018年7月辞去兼职,违规取酬人员已按规定完成整改。

  (23)关于“有的干部已调离原单位但未转移关系”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要求对1名工作调离干部完成公积金转移工作。二是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干部工作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规定对调动工作的干部,工资、组织、行政等关系应同时转入现单位,并在年度民主(组织)生活会上如实说明。

  (24)关于“借用干部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借用人员管理的通知》,借用的8名乡镇干部已于11月底前全部返回原单位工作。二是严格执行干部借用原则、程序和时间要求,建立健全借用人员台账,切实加强日常管理监督。

  (25)关于“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关于开展副高以上职称受聘人员、国有企业中层以上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完成20名未登记备案人员的登记备案工作,以及5名证照未集中管理人员的集中管理工作。二是严格执行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证件集中管理、外出审批等制度,2018年下半年以来共37名科级干部和退休处级干部因私出国(境),均严格按照程序审批及报备。

  3.关于“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严格”问题

  (26)关于“区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区41个落实巡视整改任务的牵头单位及涉及整改任务的单位党委(党组)班子均于2018年12月10日前严格按照要求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效果。二是下发《关于开好2018年度全区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规定于2月中旬前完成召开民主生活会,并组成督导组,全程督导,确保民主生活会开出辣味、开出实效。

  (27)关于“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规定全区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并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等情况作为督查重点,推动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严肃、经常。二是出台《关于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开展党支部达标创星工作,将开展组织生活会情况纳入基本标准;在机关事业单位考核中,将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等作为考评内容。

  (28)关于“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重申请销假制度,提高党员大会到会率。完成15名退休党员的组织关系转接,方便退休党员就近参加组织生活。二是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制度,2018年6月至11月,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中未上党课的3名党组成员均已上党课。三是提升9个区级“三会一课”实践点,探索体验式、互动式“三会一课”,提升实效性和吸引力。2018年下半年以来600多名党员到“红色氧吧”等实践点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四是将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纳入基层党建工作常态化督查和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推动制度落实。

  4.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29)关于“抓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层层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区委常委会会议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定期向全会和市委专题报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2018年12月24日召开全区2018年度基层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会议,区委书记对各党(工)委书记抓党建工作逐一点评,压实责任。二是2019年1月3日区委常委班子组织开展述责述廉报告工作,区委常委均报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并接受评议。三是将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纳入2018年度区委主体责任检查内容,推动各有关党委(党组)落实责任,提高抓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30)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基础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实施方案》,成立3个国企联合党支部,实现区属国企党组织全覆盖。二是全面完成53个非公企业“空壳化”“半空壳化”党组织整顿转化工作。建立党建年检预警等机制,巩固整顿转化成果。三是成立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整建制转移相关社会组织党支部,加强对所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领导。四是认真执行《关于落实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落实提醒督促机制,指导各党组织按期完成换届工作。五是责令区审计局党支部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确定党费收缴日,所有党员的党费均按月足额交纳。六是认真做好2018年度基层党建考核,将非公党建、基层党组织换届、党费收缴等工作作为考核内容,推动落实。

  (31)关于“部分村级组织战斗力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7月—10月结合村级组织换届选优配强村级班子,全区现有35周岁以下村“两委”114名,村均达到1名以上;大专及以上学历占40.3%,比上一届提高7.6个百分点,村“两委”素质进一步提升。二是举办村(社区)干部培训班7期、649人次参训,提升村级班子履职能力。三是落实区镇领导挂钩联系软弱涣散党组织制度,帮扶整顿提升了3个村级党组织。四是严肃选风选纪,建兴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均一次性选举成功;指导建兴村新一届班子创新村级治理机制,建立党员群众处理村民小组事务圆桌会议制度,及时调解矛盾纠纷,杜绝宗族势力干预村务。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不实”问题

  (32)关于“违规发放奖金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机关违规发放的加班值班、下乡交通等补贴清退工作,项目奖励除个别因特殊原因共计35.287万元尚未清退,其余均已清退完毕。二是3名街道干部清退违规领取的下社区补贴795元,并分别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对区教育局党组和区司法局党组违规发放奖金补贴问题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四是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津补贴规范管理的通知》,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完善奖金补贴发放和监管机制,杜绝违规发放问题。2018年6月份以来,查处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3个,对原区公务员局局长谭毓雄违规发放生日贺礼及考务费等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吴少军违规审批用公款购买购物卡发放福利问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罗溪中心小学校长黄喜文违规发放会议补贴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33)关于“违规公务出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区政协党组书记就涉嫌借公务出行之机旅游问题作出说明并在政协党组会上自我批评,1名时任区政府副区长和1名时任区政协副主席清退超标准报销住宿费1895元,区委书记分别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二是下发《关于加强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规范公务出差要求。2018年6月份以来,查处违规公务出差问题1个,对区文体旅游局副主任科员严敦雄公务出差期间私自改变路线旅游并公款报销相关费用问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4)关于“违规公务接待”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7月23日出台《洛江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规范全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二是清退虚增的接待费用1176元,对负责接待和财务工作的时任区委办副主任审核把关不严问题进行批评教育。三是2018年12月3日至14日开展公务接待专项督查,纠正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3个,清退费用3110元。

  (35)关于“公车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关于加强单位自管车辆使用和管理的通知》,全区保留车辆单位均建立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公车管理,规范公车使用。二是完成转嫁车辆费用整改,车辆闽CM8566费用5152元、闽CM0032费用14768元,共计19920元,由万安街道办事处列支,相关费用分别转账到塘西片区征迁指挥部和后埭片区征迁指挥部;车辆闽CK9226费用17931.46元,由区国投公司列支,相关费用转账到后埭片区征迁指挥部。三是2016年公车改革时,区四套班子及相关部门借用的17辆公车已全部退回所属国有企业。

  (36)关于“泉州市俞大猷研究会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泉州市俞大猷研究会加强财务管理,参照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的相关财务管理规定。二是加强资金支出管理,每笔支出均由会计核算中心审核预批,坚决杜绝收款收据报销等违规问题。三是原会长清退违规使用公车所报销的费用1303元,并作出深刻检讨。

  2.关于“‘四风’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37)关于“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积弊未除”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2名区政府副区长就“未将住宿费结回报销”问题作出说明,区委书记分别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对董春龙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进行查处,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三是加大推进移风易俗力度,出台《洛江区深化移风易俗工作三年行动计划》《洛江区遏制丧事大操大办实施方案》等政策措施,重点整治党员和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婚丧喜庆行为。 2018年6月份以来,查处大办婚丧喜庆问题4个,对区人社局原主任科员钱树华为亲属操办丧葬事宜期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及下属礼金等问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降低其退休待遇,按副科级层次调整。

  (38)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11月22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区委常委会调查研究工作的若干措施》,对区委常委深入一线开展工作、解决具体问题等作出规定。二是持续开展“领导干部一线办公”活动周,区挂钩领导累计到征迁项目一线召开协调会25次,解决30多个涉及前期报批、产权过户等问题,完成北迎宾大道等15个项目征迁遗留清零。组织开展征迁“决战季”,累计完成片区房屋(厂房)征收15.3万平方米、征地1417.5亩,阳江路涉及房屋征迁签约工作全面完成,18天完成三一筑工项目全部137宗房屋征收。三是2018年6月份以来,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4个,对马甲镇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黄润泽、马甲镇就南村党支部原书记谢进成在项目建设中工作失职失责问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马甲镇党建办主任杜黎明在项目建设中工作失职失责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万安街道文化服务中心主任刘以奎工作失职失责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四是区委书记对调研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少的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进行谈话提醒,对未深入片区调研及解决问题的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进行谈话提醒。

  (39)关于“干部担当意识不强现象一定程度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区委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洛江区贯彻省市关心关爱基层干部措施的十条意见》,在一线考察、发现、使用干部,提振干部精气神。二是制定出台贯彻落实“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的方案,实行“清单化”管理,强化干部担当意识,提升服务效率。三是滨江大道三期现已通车,原征迁范围内还有一家企业未完全拆除,万安街道办事处已专班入户动员,做深做细思想工作。四是对区住建局在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拨付工作进度慢等问题进行通报批评。

  (40)关于“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还未彻底消除”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7月16日修订完善《洛江区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规定》,及时纠正并组织清退超标准报销差旅费11起、8705元。二是加强机关食堂管理,重新组织招投标,确定机关食堂服务承包商,取消小食堂特殊补贴。三是区法院对室内停车场所有停车位重新编号,所有公务车辆按指定编号停放,所有私家车辆不再设专用车位。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

  (41)关于“压力传导‘上热下冷’、层层递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修订区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区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责令区执法局党组和万安街道党工委对主体责任清单照搬照抄问题作出书面检查,督促全区各级党委(党组)重新修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二是制定区委2018年度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工作方案,提高直接检查比例,采取重点检查、交叉检查、委托检查的方式实现检查全覆盖。三是12月17日召开区委2018年度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工作培训动员会,重点指导检查组抓好实地检查环节,提高发现问题能力,提升检查质量。

  (42)关于“‘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政府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到各部门监督检查年度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区政府各部门开展贯彻落实年度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二是将各单位传达学习贯彻年度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情况纳入区委2018年度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和区委巡察内容,倒逼责任落实。三是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中,规定区四套班子领导报告落实管党治党、履行“一岗双责”等情况,并接受评议,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

  (43)关于“主体责任检查结果运用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主体责任检查结果运用,将上一年度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区委2018年度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内容,对整改落实不力的将严肃追责问责。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万安街道办事处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清退违规报支相关费用2330元;罗溪镇出台《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试行)》等,对村级资金管理等作出规定。三是出台《洛江区农村小额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梳理农村“三资”管理正负面清单,规范全区“三资”管理工作。四是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全区村、社区“两委”成员旁听赖超群、赖朝生典型案件庭审,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

  (44)关于“巡察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巡察干部教育管理培训、巡察干部“巡后评估”等制度,举办1期巡察业务培训班、2期“六个围绕一个加强”业务研讨,并邀请市委巡察组组长作《“望闻问切”查问题》辅导讲座,提高巡察干部发现和分析问题的能力。二是制定政治巡察清单,汇编《党的建设方面资料汇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资料》《综合法规汇编》等资料,为深化政治巡察提供参考。严格落实巡察组组长负责制,提升巡察报告质量。

  2.关于“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有所弱化”问题

  (45)关于“把握运用‘四种形态’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廉政谈话提醒工作的通知》,对谈话提醒工作重新进行规范。区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加大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谈话提醒力度,2018年6月以来共谈话提醒28人次并建立管理台账。二是2018年全区“四种形态”比值为73∶16.3∶5.6∶5.1,第一、第二种形态占比较去年增加5.6个百分点,扭转了第三、第四种形态“倒挂”状态。区委书记对区政府1名副区长廉政谈话不规范问题进行谈话提醒。

  (46)关于“日常监督覆盖不全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委书记对四套班子领导开展提醒谈话与批评教育18人次,加大监督提醒力度。二是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现金管理的通知》,取消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财政局等13家单位以财务人员个人名义开立的备用金账户,规范单位现金的使用管理。三是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截至2018年12月全区1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均有自办案件、共11件,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完成谈话函询32件。四是对原派驻区审计局纪检组组长黄唯平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47)关于“执纪审查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执纪审查质量和水平,2018年实际立案62件、同比增长26.5%,其中计生、赌博问题仅5件;乡镇(街道)纪(工)委自办案件19件,其中查处违反计生政策案件仅4件,占总数的21%,较2017年下降31个百分点。二是2018年7月30日区委组织部对区老龄办副主任未按规定报备个人有关重大事项的问题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对区司法局党组违规发放奖金补贴问题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时任区司法局办公室主任许小雄进行诫勉谈话,对区司法局局长、副局长、原局长等4人进行批评教育。对区教育局党组违规发放奖金补贴问题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3.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力不够”问题

  (48)关于“查处涉黑‘保护伞’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加大深挖彻查,严肃查处“10·15”涉黑专案背后的“保护伞”,对区公安分局原副局长、双阳派出所原所长康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2018年11月15日康健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对3名“10·15”专案涉案党员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马甲镇马甲村村委会原主任杜开展充当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立案审查调查,给予杜开展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

  (49)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践行“一线监督法”确保“五个一批”落地见效的工作方案》,深入基层开展一线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二是保持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高压态势,2018年6月份以来,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1个,对马甲镇彭殊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韦泉胜在低保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马甲镇彭殊村党支部原委员吴志聪在低保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河市镇白洋村村委会主任刘锦容在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六)反腐败斗争方面

  1.关于“财政资金管理存在廉政风险”问题

  (50)关于“专项资金管控不严,使用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周转金使用制度,与泉州市政府主导设立的泉州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协调,由其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办理应急周转金担保。二是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工业企业续贷及应急周转金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三是严格落实《关于延续洛江区企业应急保障周转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困难企业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初审,做到依法依规。四是加强借出资金监管,建立资金安全全过程动态监管机制,未发生违规使用应急周转专项资金和资金未按时归还问题。

  (51)关于“违反财务管理规定,违规装修改造办公室”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对未履行审批程序装修改造办公室有关情况作出说明,并重新修订财务制度,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二是制定出台《洛江区政府办公用房装修管理暂行规定》,建立健全办公用房装修改造审批制度,进一步规范办公用房装修管理和审批程序,2018年下半年未发生违规装修改造问题。

  2.关于“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违规问题频发”问题

  (52)关于“以挂靠资质方式参与投标”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西环路市政道路工程招标情况梳理、核查,并督促第十四冶金建设公司严格执行合同。二是全面排查2015年以来政府性投资项目招投标情况,未发现其他招投标违规问题。

  (53)关于“违规设置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仙公山风景区观音苑景观工程、观音阁工程招投标情况核查,将依法依规给予业主单位处罚11万元。二是出台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意见和规范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招投标活动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强化依法依规履行招投标有关规定,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规范招投标行为。

  3.关于“土地管理及出让政策把控不严”问题

  (54)关于“土地出让管理不规范,未严格执行净地出让”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涉及的11宗出让地块,目前全部签订交地确认书,完成交地手续;2018年3个出让地块,均已完成清表和土方平整。二是建立健全规范土地出让管理长效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土地出让管理的通知》,确保今后土地出让做到净地交付。

  (55)关于“违规出租国有土地,土地租金长期未追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快速启动超期租金追缴工作,欠缴租金22.73万元已全部收缴到位。二是全力抓好违规协议整改工作,因与租赁方协商不成,目前已按程序向洛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被受理。三是出台《关于规范国有土地租赁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建立国有土地租赁管理长效机制。

  (56)关于“项目用地批而未供、闲置现象严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012—2017年度批而未供项目用地58宗、1903.95亩的问题,逐宗分析未供地原因、制定处置方案,目前已完成处置18宗,供地面积554亩,超出省市国土资源部门下达年度完成处置率15%的目标要求。二是针对16宗、548.76亩闲置土地,分类采取开工、置换、收回等方式进行处置,目前均处置完毕。三是出台进一步完善土地出让管理相关制度,对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方面落实共同责任机制,加强土地批后监管。

  (七)落实上轮巡视整改方面

  (57)关于“2015年以来仍时有发生违规使用公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洛江区机关保留公务车委托管理暂行规定》等,加强对公务车辆管理,规范公车使用。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区实施办法,深化“1+X”专项督查,成立4个专项督查小组,对有自管车辆的单位公务用车情况进行专项检查,2018年以来未发生违规使用公车情况。

  (58)关于“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组织全面整改不深入不彻底,2015年以来仍存在违规发放各类奖金、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津补贴规范管理的通知》,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完善奖金、补贴发放和监管长效机制。二是加大随机抽查、实地检查的密度,推动各级各部门落实好奖金、补贴发放工作的审核把关责任,加大对顶风违纪问题的追责问责力度,杜绝违规发放补贴问题。三是组织清退违规发放的机关加班值班、下乡交通等各类奖金补贴,并分别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三、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一)移交信访件办理情况

  省委巡视二组移交检控类信访举报件61件,其中初信件45件,重复件16件。对移交的问题线索,严格按照巡视组关于信访举报工作的部署要求,建立专项处置机制,设立专门管理台账,分别采取区纪委纪检监察室直查和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指导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核查的方式进行。同时紧盯办理期限,严格督查督办,严把办信质量。

  45件初信件中已办结40件,正在进一步核查5件,予以立案审查5人(其中科级干部1人);诫勉谈话3人(其中科级干部1人)。

  立案审查5人。对泉州市公安局洛江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兼)、双阳派出所所长康健涉嫌徇私枉法、受贿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对罗溪镇柏山村党支部原书记赖朝生涉嫌玩忽职守、受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对罗溪镇柏山村村委会主任赖新华未认真履行公章管理职责,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问题进行立案审查;对河市镇山边村党支部书记郑福川、河市镇山边村村委会主任郑永宁涉嫌串通投标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诫勉谈话3人。对罗溪镇综治副书记杜护生在挂罗溪镇柏山村期间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问题给予诫勉谈话;对马甲镇溪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林金龙、马甲镇溪北村委会副主任(时任村委会主任)林祥辉等2人在村财管理存在“坐收坐支”现象给予诫勉谈话。

  (二)反馈具体问题处置情况

  省委巡视二组向我区反馈16条具体问题,已办结15条,1条正在进一步处理中。对1个街道党工委和4个单位党组进行追责问责;对21名相关人员进行处理,涉及处级干部10人、科级干部10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1人,诫勉谈话1人(科级);1条具体问题正在初核。

  1个街道党工委和4个单位党组受到问责。对万安街道党工委和区执法局党组在主体责任清单制定中照搬照抄问题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区教育局党组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区司法局党组违规发放稿酬奖励金问题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区住建局多次因“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拨付”工作进度慢被上级督查通报问题给予通报批评。

  党纪处分1人。对原派驻区审计局纪检组组长黄唯平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诫勉谈话1人。对马甲镇司法所所长、区司法局办公室原主任许小雄违规发放信息稿酬的问题给予诫勉谈话。

  正在初核1件。区教育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正在初核中。

  针对巡视反馈的违规发放奖金补贴、违规公务出差等问题,加大查处力度,查处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3个、违规公务出差问题1个、大办婚丧喜庆问题4个、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4个、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1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通报批评12人。

  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6人。对区人社局原主任科员钱树华为亲属操办丧葬事宜期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及下属礼金等问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降低其退休待遇,按副科级层次调整;对区文体旅游局副主任科员严敦雄公务出差期间私自改变路线旅游并公款报销相关费用问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吴少军违规审批用公款购买购物卡发放福利问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马甲镇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黄润泽、马甲镇就南村党支部原书记谢进成在项目建设中工作失职失责问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马甲镇彭殊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韦泉胜在低保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给予党内警告处分6人。对原区公务员局局长谭毓雄违规发放生日贺礼及考务费等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马甲镇党建办主任杜黎明在项目建设中工作失职失责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万安街道文化服务中心主任刘以奎工作失职失责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罗溪中心小学校长黄喜文违规发放会议补贴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河市镇白洋村村委会主任刘锦容在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马甲镇彭殊村党支部原委员吴志聪在低保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违规发放奖金补贴”问题

  有关情况说明:因非编制内人员,不属于规范津补贴清理对象,有13人共计16.697万元项目奖励不予清退。因大病、经济困难等原因,尚有3人共计18.59万元项目奖励在集中整改阶段没有完成清退。

  整改措施:加大督促力度,采取分期清退等方式逐步清退完毕。

  整改时限:2019年2月底前制定分期清退方案,抓好方案落实,逐步清退到位。

  2.关于“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配备不到位”问题

  有关情况说明:因机构改革工作尚在进行中,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范围尚未调整,人员调配需待全区统筹安排。

  整改措施:结合机构改革干部调配,配齐配强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队伍。

  整改时限:2019年3月底前。

  经过全区上下两个月的共同努力,我们在落实巡视整改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区委也清醒认识到,巡视整改不仅是攻坚战,更是持久战,需要持续发力、长期整改。下一步,区委将在前一阶段工作基础上,坚持认识再深化、标准再提高、压力再传导、行动再加强,持续攻坚推进常态化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任务一个不落、见底清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再上新水平。

  1.坚持政治引领。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加强党性锻炼,牢记“五个必须”,杜绝“七个有之”,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始终坚守的生命线和立身之本。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完善并落实民主集中制相关制度,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打造良好政治生态。

  2.深化思想建党。结合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在全区各个领域、各条战线、各行各业中持续兴起“大学习”热潮,推动学习宣传贯彻新思想的范围更广、程度更深、成果更多、实践更有力。狠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自觉承担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为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营造更加清朗和谐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3.持续落实整改。坚持标准不降、尺度不松、力度不减,持续抓好后续整改,不断推进问题的深入解决,确保整改工作不留尾巴、不留后遗症。坚持分类施策、统筹推进,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再督查,巩固和提升整改效果;对基本完成的问题紧盯不放,严格按时间节点推进,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不彻底不收兵。强化建章立制,针对存在问题努力织密织牢制度的“笼子”,着力健全标本兼治、更加注重治本的长效机制。

  4.从严正风肃纪。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贯彻省委“八个坚定不移”要求,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党组)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监委的监督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化政治巡察,用好“一线监督法”“民生资金电子动态监管平台”,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全面加强党员干部能力建设,锤炼过硬作风,持续提升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精气神。

  5.推动全面发展。强化巡视整改成果运用,坚持把整改落实与高质量赶超、深化改革、项目攻坚、产业转型、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任务有机结合起来,以扎扎实实的整改落实成效,助力洛江加快发展。坚持以新思想统揽工作全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以及省委十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全力以赴、加快建设智造生态新城区,努力为全省高质量赶超、建设“新福建”多尽职责、多作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22633068;通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万荣街97号,邮政编码:362011;电子邮箱:ljxszgb@163.com。

  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

  2019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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