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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人民法院 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通告
来源:东南早报 2018-06-22 10:43 阅读人数:1

  为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构建“和谐洛江”“法治洛江”,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检察院、泉州市公安局洛江分局决定联合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现通告如下:

  一、集中打击专项行动范围

  本次集中打击专项行动的范围为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所办理的执行案件中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

  二、集中打击专项行动的内容

  1.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害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等犯罪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将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最后依法定罪量刑。

  2.妨害执行的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需要对其进行司法拘留惩戒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将由人民法院依法及时采取强制措施,其中行为人逃匿的,由公安机关协助查找、控制,送交拘留所进行拘留。

  三、集中打击专项行动期限

  本次集中打击专项行动于2018年6月2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凡能够在2018年7月20日前积极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各项义务,及时纠正、停止妨害执行的行为,并积极挽回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将视违法、犯罪的情节轻重,依法予以从轻、减轻或免予追究其法律责任。

  欢迎人民群众积极对上述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举报和提供线索,举报电话:0595-22631127、22632102。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电子邮箱:ljfyzxj@126.com。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开展的集中专项打击行动,共筑诚信社会。

  特此通告。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检察院

  泉州市公安局洛江分局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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