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项目建设需要,拟对马甲镇新庵村已征用土地进行平整。请在用地范围内(东至渠道下,西至新庵村梧埔安置房,南至寨仔山,北至坑内,详见征地红线图)的坟墓属主在2018年4月15日(农历二月三十)前自行把坟墓迁移,有关补偿费用由马甲镇人民政府按标准支付。逾期未迁移的,作无主坟墓处理。
联系人:马甲镇新庵村委会(吴先生),联系电话:13505946626;联系人:马甲镇仰恩村委会(吴先生),联系电话:13489828712。特此通告。
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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