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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个税微信申报事项的公告
来源:泉州晚报 2018-03-07 10:43 阅读人数:1

  为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拓展办税渠道,满足纳税人便捷移动办税的需要,实现办税事项“一趟不用跑”,针对微信覆盖面广、受众普遍的优势,泉州市地方税务局依托微信平台,开发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个人所得税微信申报功能。2018年3月7日起,纳税人可以通过“泉州地税”公众号或微信钱包的“城市服务——泉州地税服务”栏目,进行个人身份认证后,即可在纳税申报期内自行完成一年一度的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具体操作办法公告如下:

  一、通过“泉州地税”微信公众号申报:关注“泉州地税”微信公众号,点击“办税助手”,选择“12万个税申报”进入自然人个税办税平台,通过“申报管理”的“年所得12万以上自行纳税申报”模块,即可完成年所得12万以上个税申报。

  二、通过微信钱包的“城市服务”申报:进入微信“钱包”的“城市服务”,点击“泉州地税服务”,选择“12万个税申报”进入自然人个税办税平台,通过“申报管理”的“年所得12万以上自行纳税申报”模块,即可完成年所得12万以上个税申报。

  三、为确保纳税人个人信息和申报数据安全,请认准个人所得税微信申报的官方渠道(“泉州地税”微信公众号、微信钱包的“城市服务”栏目)进行申报。详细操作手册可浏览泉州市地方税务局网站或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2咨询。

  特此公告

  泉州市地方税务局

  2018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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