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福建省运输管理局有关文件通知要求,为切实强化道路运输经营和运输车辆管理,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决定对逾期未换证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和逾期未年度审验的道路运输车辆数据进行清理。对于有效期超过180天未换证(即有效期截止至2017年6月30日)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有效期届满或年度审验有效期超过180天(即有效期截止至2017年6月30 日)的《道路运输证》,予以注销。
特此通告
泉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2018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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