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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变更 “溪墘小区1-8号楼、大门管理房及A、B地下室”项目建设 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部分附图的公告
来源:泉州晚报 2018-01-09 09:58 阅读人数:1

  根据泉州市丰泽区清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拟同意变更“溪墘小区1-8号楼、大门管理房及A、B地下室”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部分附图的事项,现将规划拟许可内容公示如下:1.计容总面积52808.77m2,不计容总面积15638.71m2。整个项目容积率2.50,建筑密度27.21%,绿地率35.04%;2.核发建修01-04共4张修改图纸作为“溪墘小区1-8号楼、大门管理房及A、B地下室”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50503201030109号)的附图,对应原附图收回作废,其余附图不做改变。 (具体变更事项详见现场公示附图) 本公示期限从2018年元月5日至2018年元月1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有意见与建议,请以署名书面形式告知我局。申请听证的,应于公示期间及公示期满后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我局将依法作出相关行政许可。 联系人:小李 联系电话:22177513

泉州市城乡规划局

2018年元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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