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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公路移交接养公告
来源:泉州晚报 2017-12-31 09:52 阅读人数:1
  为全面理顺普通公路管养分类事权和责任主体,实现“国省道由公路管理机构管养、农村公路由县乡村分级管养”,根据福建省普通公路归类移交接养方案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普通公路移交接养工作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17〕135号)等规定,泉州市境内普通公路路产路权所属单位和管养责任单位进行调整,自2018年1月1日起由接养单位依法履行养护、管理等职责。现将具体线路和里程公告如下。
 
 

  福建省泉州市公路局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惠安县人民政府 晋江市人民政府 石狮市人民政府

  南安市人民政府 安溪县人民政府 永春县人民政府 德化县人民政府 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201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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