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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委托快递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公告
来源:泉州晚报 2017-12-12 10:55 阅读人数: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福建省促进快递行业发展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89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泉州市邮政管理局委托晋江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晋江市邮政业发展中心行使快递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权,负责在晋江市区域内履行快递市场监督管理职责,开展行政执法。委托期限自2017年10月25日起至2018年10月24日止。

  泉州市邮政管理局

  2017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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