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安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行政许可公示
来源:泉州晚报 2017-12-06 10:59 阅读人数:1

  根据《行政许可法》及《福建省实施 <城乡规划法> 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已受理福建省正丰数控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安溪县南翼新城寮山片区Z-1地块的建筑限高由“24米(含)以下”调整为“50米以下”的申请,详见政府网站http://www.fjax.gov.cn。公示期限从2017年12月5日至2017年12月14日。相关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署名书面形式告知我局。申请听证的,应在公示期间及公示期满后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权利,我局将依法作出相关行政许可。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95-23237759

  安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12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