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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巡游出租车指导价格听证会公告
来源:泉州晚报 2017-11-30 10:22 阅读人数:1

  为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及社会各界的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第2号)和《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印发 <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 的通知》(闽价综〔2009〕314号)以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泉州市物价局拟于近期召开泉州市巡游出租车指导价格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构成、产生方式和报名办法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参加人19名。其中:消费者9名;经营者2名;与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2名;专家学者1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5名。

  参加听证消费者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凡有意作为听证参加人的公民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15日止(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持本人身份证到就近各县(市、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或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B幢3楼340室,电话:0595-22113315,联系人:陈女士)报名提出申请。市物价局和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具体人选。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政府相关部门、社会组织参加人由所在单位、组织推荐并由泉州市物价局聘请;与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参加人由行业主管部门推荐。

  二、听证参加人应具备的条件

  听证会参加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口头表达能力和调查分析能力;热心公益,关注听证事项,能如期参加本次听证会;同意公开姓名、职业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三、旁听人员名额、产生方式及报名办法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并向社会公开征集旁听人员5名,凡有意旁听者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市物价局报名。旁听人员将根据报名情况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

  报名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B幢4楼434室。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2月15日止(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联系人:黄先生、钟先生;

  联系电话:22130377、68285677

  传 真:0595-22130377

  四、新闻媒体报名办法

  本次听证会设记者席,凡有意参加听证会的新闻媒体可持有效证件到市物价局报名(报名时间、地址、联系方式同上)。

  特此公告!

  泉州市物价局

  泉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1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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