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桃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拟在符合各项规划指标及要求的基础上,将原审批的桃源天骄A-3#及A-13#建筑设计方案局部调整。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五十三条的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局部调整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利益关系人的意见。详情可查阅永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一楼公示栏、桃源天骄项目工程部公示栏及桃源天骄售楼部公示栏,公示时间为2017年9月13日至2017年9月22日。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利益相关人如对该项目局部调整有异议,可书面向我局规划管理股反映(联系电话:23883922)。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法制办提出申请(联系电话:23895931)。永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地点:桃城镇环城路40号,邮编:362600。
附注:
1.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2.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永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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