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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防空警报试鸣时间的公告
来源:泉州晚报 2017-08-26 10:01 阅读人数:1

  为检测我市防空警报的可靠性,更好发挥防空警报的社会效益和战备效益,提升全社会的国防意识、人防意识和危机意识,根据《人民防空法》第四章第三十五条规定,结合我市已组织的19次防空警报试鸣工作经验和兄弟城市防空警报试鸣做法,经泉州市国防运动委员会批准,确定自2017年开始,调整我市防空警报试鸣日为每年9月18日。

  届时,有关部门将结合警报试鸣活动组织开展防空演习、演练工作,请全体市民保持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并积极参加相关活动。

  特此公告

  泉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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