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泉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来源:泉州晚报 2017-08-11 11:24 阅读人数:1

泉州市金盛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5037549835172):

  你公司未按规定缴纳“瀛洲花苑”项目应补缴的土地增值税,责成你公司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5日内缴纳应缴未缴的税款。由于你公司注册经营地址无人经营,无法与你公司取得联系,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06条规定,现将《泉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泉地税直通〔2017〕30301号)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泉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2017年8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