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省道215线(原省道307)丰州至洪濑段改造工程项目已于2016年12月8日启动征迁工作,因公路拓宽改造需要,需对改造工程段公路两侧沿线广告牌进行迁移。为加快推进征迁工作进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福建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现对省道215公路丰州至洪濑段沿线两侧广告牌拆除工作进行公告:
一、拆除范围:位于省道215线丰州至洪濑段(K36+200~K50+240)沿线公路用地外缘15米征地红线范围内的广告牌。
二、拆除时间:自公告下发起15日内。
三、拆除方式:鉴于广告牌设置审批均已明确相应职责,广告牌迁移工作由广告设施所有者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按路政管理有关规定进行拆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广告设施所有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南安市普通公路建设总指挥部
2017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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