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定于9月16日至17日在全国统一举行。根据司法部第172号《公告》和省司法厅公告(闽司公告〔2017〕1号),现就我市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5日至7月4日,报名人员应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 ),进行网上报名和交费,逾期不予补报。网上报名结束后,在司法部规定的时间内(9月1日至9月15日)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报名材料
网上报名时,报名人员应具有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持护照报名的,报名时应当承诺本人护照合法有效,成绩合格人员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时需提供护照申请地或签发地有关部门证明。
2.本人毕业证书。
本人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
3.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4.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3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我省考试费为295元。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9日。报名人员应使用已开通并可网上支付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兴业银行、农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网上银行进行交费。
泉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咨询电话:0595—28380670,咨询时间为工作时间(8:00-12:00、15:00-18:00)。
其他详情请登录福建省司法厅(http://www.fjsf.gov.cn)或泉州市司法局网站(http://www.qzsfj.gov.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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