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规,我局拟对泉州台商投资区蓝色经济培育区350501-32-M基本单元加油站选址调整进行论证,拟将位于张经十三路与张纬10路交叉口东北侧的加油站调整至张纬10路南侧。现将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公众及利害关系人在公告期限内可通过邮件、电话、座谈等方式提出意见。
公告网站:www.qzghj.gov.cn
公告期限:2016年9月30日-2016年10月30日(为期一个月)
联系电话:0595-27399923 传真:0595-27398820
邮箱:ghk27399920@126.com
联系人:小苏
泉州市城乡规划局台商投资区规划分局
201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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