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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县国土资源局关于 土地登记申请审核情况公告
来源:泉州晚报 2016-05-12 10:52 阅读人数:1

  惠安县磊华石材制品有限公司宗地坐落于崇武镇龙西村,土地使用证号:惠国用(2009)出字第150052号,因不慎遗失已登报声明作废。现惠安县磊华石材制品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土地登记并经我局初审,凡对该土地使用权有异议者,请于见公告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土地权源材料书面向惠安县国土资源局土地登记窗口(惠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楼二层国土窗口)提出。逾期无异议者,将按《土地登记办法》第七十七条有关规定给予补办国有土地使用证。本公告期满后,若有遗留在社会上的惠国用(2009)出字第15005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有关该宗地的土地权属证件、证明一律不再有效。

  惠安县国土资源局

  201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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