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信(经济)局,泉州开发区科经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科经局:
现将《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重点新产品征集和发布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闽经信政法〔2018〕177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做好辖区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点新产品征集推荐工作,于每年3月25日、6月25日、9月25日、12月25日前汇总报送市经信委技术进步与投资科。
附件:《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重点新产品征集和发布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泉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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