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2500万元 我省设立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
来源:财政部网站 2018-05-22 16:25 阅读人数:1

   近年来,省财政加强落实对公立中医类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通过设立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每年安排2500万元,用于支持我省中医药卫生事业促进与发展。

  为规范资金使用,省财政厅印发《福建省中医药事业发展省级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专项资金用途、使用方向等进行了明确,同时要求对专项资金进行跟踪监督和绩效评价,以强化资金使用的绩效导向。

  根据办法,中医药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用途为落实省级中医药发展的重点任务,对省以下各级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提升予以支持,契合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需要。资金使用方向为我省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中医药人才建设及传承创新、中医药文化宣传普及等方面,可根据中医药发展规划总体目标动态调整具体实施项目,以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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