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粮食局泉州市财政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泉州市分行关于印发2016年度泉州市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粮食局 2016-06-02 11:22 阅读人数:1
各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财政局、农业发展银行:
  根据《福建省粮食局 福建省财政厅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福建省分行关于下发2016年我省储备订单粮食实行直接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闽粮法 〔2016〕 65 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粮食局、财政局、农发行联合制定的《2016年度泉州市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泉州市粮食局            泉州市财政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泉州市分行
                                                                2016 年6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6 年度泉州市对种粮农民
  实行直接补贴实施意见
   
  根据中央、省关于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的有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我市2016年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有关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范围
  对种粮农民订单粮食(原粮)实行直接补贴,鼓励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与农民签订粮食订单,政府对订单售粮农民予以补贴。具体为:
  (一)种粮农民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签订粮食订单合同且按订单合同交售粮食,政府按标准给予直接补贴;
  (二)当粮食市场价格低于省定的粮食最低收购价时,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按最低收购价收购,差价部分作为政府对农民的补贴;
  (三)当粮食市场价格高于省定的粮食最低收购价时,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按市场价格收购。
  二、粮食订单签订
  各地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在粮食播种前与当地种粮农户签订粮食订单收购合同,订单收购合同项目包括订单粮食的具体品种、种植面积、订单数量、收购价格、直接补贴标准、质量要求、售粮期限、双方职责以及违约责任等,各项目必须明确,以确保订单收购粮食数量、质量的落实。签订合同时,要参照历年产量和实际可提供收购的商品粮数量。在签订订单收购合同的同时,应发给农民“售粮卡”。“售粮卡”主要内容:一是订单情况记录(包括村别、组别、户主姓名、售粮地点、分品种的种植面积与订单收购数量);二是售粮情况记录(包括时间、品种、数量、经手人)。粮食、财政、农业三部门要共同核查订单农户实际播种面积和产量,订单合同要提交当地乡(镇)政府备案。
  三、市场收购价格的确定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农业厅、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福建省分行《关于公布2016年我省籼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闽价商〔2016〕136号)精神,确定早籼稻最低收购价为每50公斤133元(三等),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为每50公斤138元(三等)。 在早、中晚稻分别上市前,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地粮食收购市场价格行情走势和储备粮质量要求,确定当地订单粮食市场收购价格,并挂牌收购订单粮食。当地市场收购价低于省定粮食最低收购价的,要报财政部门确认。为了减少市场价格波动对收购的影响,订单粮食收购期限一般掌握在粮食品种上市后一至两个月内。粮食购销公司以粮食市场收购价作为成本价入账。当市场收购价低于最低收购价时,粮食购销公司以最低收购价支付收购价款,其差价部分由财政补足,作为对种粮户的补贴。
  四、订单粮食收购
  在粮食收购上市季节,签订订单的农户凭“售粮卡”出售粮食,各收购单位开具包括价款与直接补贴款分开的一式多联的码单,并将收购价款(不含直接补贴款)付给售粮农民。
  五、收购价款筹措办法
  粮食购销公司收购订单粮食所需的资金,由当地农发行按照“以销定贷、以效定贷”的信贷政策,依据收购计划数量、价格和收购进度给予保证。
  六、直接补贴标准、补贴资金发放与监管
  (一)2016年我市订单粮食直接补贴不分早、中晚稻每50公斤为12元,直接补贴资金从粮食风险基金列支。
  (二)县级财政部门在早、中晚稻上市前,要根据初步汇总的订单数量,将补贴资金预拨到有关乡镇开设的直补专户。粮食收购时,财政所凭售粮农户的售粮卡和订单收购码单(直接补贴款联),在粮食购销公司支付收购价款时将补贴款直接兑现给售粮农户。年终,财政所将订单粮食收购数量和直接补贴金额汇总报县(市、区)财政局核准,按实进行资金结算。如乡镇财政所发放补贴款有困难的,也可由县级财政部门委托当地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代为发放,具体方式由县级政府确定。
  (三)各级财政、粮食等有关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认真落实订单粮食直接补贴政策,切实保护农户种粮积极性。必须加强订单粮食直接补贴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严防冒充、顶替订单粮食,套取国家补贴资金。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现象的发生,确保补贴资金全部、如实兑现到农户手中。在落实订单粮食收购数量过程中,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收购时防止出现压级压价等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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