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出台互联网创业孵化基地资金补助管理办法
来源:泉州市人社局 2015-11-26 13:15 阅读人数:1

泉州市出台互联网创业孵化基地资金补助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支持我市民营互联网创业孵化基地、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农村互联网创业园(以下简称互联网创业孵化基地)发展,市人社局会同财政局制定出台《泉州市互联网创业孵化基地资金补助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规定,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各类互联网创业孵化基地,均可申报泉州市互联网创业孵化基地补助:具有独立法人机构,在泉州市注册登记时间一年以上且不超过四年(以申报时间确定),合法经营,信誉良好;在管理、组织、品牌、商业模式等方面创新性较强,具有较强的市场潜力和竞争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能提供水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和办公仓储、后勤服务等公用设施。拥有素质高、业务水平强的管理服务队伍,能为入驻的创业主体提供政策咨询、融资支持、互联网培训、人力资源及商务代理等服务;与入驻的创业主体签订协议,场地租金、物业费用不超过同类地区、同类型场地平均租金70%,或提供一年以上免租金服务。 

 

    根据《管理办法》,民营互联网创业孵化基地或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吸纳入驻的创业主体20户以上,可申请一次性不超过100万元补助。农村互联网创业园从事互联网经济创业的从业人数达到100人以上的,可给予一次性20万元补助。

泉州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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