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小微企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
2015-10-28 22:47 阅读人数:1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符合优惠税率条件,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且(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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