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小微企业发展(营业税政策)
2015-10-28 22:46 阅读人数:1
    为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国家自2013年8月1日起,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及附加;为了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2014年10月至2017年底前,免征范围扩大到营业额3万以下(含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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